根據國家標準,在生產電纜的過程按照一定比例降低含銅量,是電纜行業中不法分子攫取利潤的一個潛規則,此類電纜行話叫“打折電纜”。
“打折電纜”多為三無作坊生產,他們根據廠家需要,以按照國家標準打8折、9折甚至7.5折(即含銅量為80%、90%、75%)的方式生產,廠家則將這些假劣電纜貼牌銷售。
近年來,關于以這種方式生產銷售假劣電纜的刑事案件至少已有數十起。
以“電纜”及“生產、銷售偽劣產品”兩個關鍵詞在中國裁判文網上搜索,可得到2013年以來的72份刑事裁判文書。選取其中2015年以來的28份加以梳理后發現,多起案件中,生產者或售賣方低價中標工程項目后,為“打折電纜”粘貼假品牌標識、假合格證銷售。
這28起案件總的涉案金額達三千萬余元,假劣電纜流入多個工程項目,其中包括政府在建項目及住宅樓盤。
連日來,隨著陜西奧凱電纜質量門的持續發酵,電纜行業亂象引發關注。
中纜在線創始人、中國價格協會線纜價格分會秘書長柏廣森告訴澎湃新聞,我國電線電纜行業中亂象頻現,部分企業履行產品質量主體責任意識不強,偷工減料、制假售假等質量失信和違法現象比較突出,“奧凱電纜已不是第一個,但如果行業營商環境不改變,他也絕對不會是最后一個。”
低價競標之困:“達標電纜是賺不到錢的”
這28起案件中,共有4家被告單位、47名被告人被各地法院判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案發地包括13個省、直轄市,其中江蘇省5起、安徽省4起、內蒙古4起;共查獲的假劣電纜價值3024.068598萬元,已有價值2940.323744萬元的假劣電纜被售出,剩余價值83.744854萬元的假劣電纜在售賣前被查獲。
記者梳理這28起案件,一條假劣電纜生產銷售的完整鏈條浮現出來:生產、售賣方以低于市場價的價格與購買方簽署購銷合同、參與招投標后,自行組織生產或找他人代為生產;為攫取利潤,生產者以更低的成本進行生產,即生產行話所稱的“打折電纜”;而后,在劣質電纜打上假品牌標識,配套假合格證及檢測報告等材料售出。
西安地鐵三號線問題電纜廠商、陜西奧凱公司法人代表王志偉曾面對電視鏡頭稱:“我公司在(西安)地鐵3號線招標過程中,采用低價競標的方式獲得訂單,在生產過程當中,為了獲得一定的利潤,降低了生產成本,造成了產品不合格。”
通過低價競標獲取訂單,為提高利潤生產偽劣電纜的情況,同樣出現在澎湃新聞梳理的多份判例中。
安徽省池州中院2016年2月作出的一份判決顯示,2014年7月16日,池州市某置業有限公司“香樟里·那水岸”房地產建筑工地需采購一批低壓電力電纜,被告人甘曜華參與邀標,并通過該房地產建筑工地電纜邀標的負責人得知必須出到最低價,才能取得這項業務。被告人甘曜華明知最低價只能按照國家標準的85折、9折生產電纜線,仍將三百余萬元的不合格電纜冒充合格電纜銷往“香樟里·那水岸”房地產建筑工地。判決書中一位證人的證言顯示,“必須結合廠方的打折的報價情況,哪種打折標準能夠生產出客戶所需要的電纜型號和數量,就按哪種打折標準生產”。
(2015)鄂武漢中刑終字第00494號判決書中,被告人供述“這些貨物達不到國家標準,達標電纜是賺不到錢的”、“出事再說,膽小做不了生意”。
低價競標是指在建設工程招投標過程中,投標人以較低的投標報價,擊敗其他競爭對手,從而取得項目承包權,前提是滿足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業內人士認為這能促進行業競爭,防止腐敗滋生。但一些不法分子為了投標成功惡意壓低價格,進而生產偽劣產品提高利潤。
貼牌亂象:客戶要什么品牌就貼什么品牌
公開報道披露,陜西奧凱公司多名員工證實該公司生產“貼牌貨”,“老板從外面運來一些沒有任何標識文字的電纜,在廠里重新包裝、打上奧凱的標識后,重新銷售出去。”澎湃新聞在王志偉河北老家實地探訪發現,印有“陜西奧凱電纜有限公司”的電纜廢皮出現在當地一家工廠周邊。
電纜行業貼牌銷售并不鮮見。澎湃新聞梳理的28案中,有14起案件提到貼標、貼牌,偽造虛假合格證、檢測報告等內容,占所有案件的50%。
安徽合肥中院于2015年5月6日審判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寧學樓偽造電纜品牌印章和合格證,委托其哥哥在河北邢臺組織貨源,“因為他們老家有許多電纜廠就是生產電纜的,但是卻沒有生產許可證,因為生產的產品不符合國標,屬于偽劣產品,所以就便宜點。”按照需求清單,寧學樓讓其哥哥在電纜上打上客戶所需品牌的名字,還偽造了產品質量證明書和5枚公章用于欺騙客戶。
湖北武漢中院2015年5月26日判決另一起案件中,被告人周利偉謊稱其公司有資質,出示假名片,以“報價比其他公司低2到3個點”取得客戶信任,售賣劣質電纜。周利偉稱“可以按照客戶的需要向廠家定做非標線,就是按照國標標準打7.5折、8折或9折的電纜;其倉庫內有100多個品種的電纜,其中沒有商標的為非標電纜,非標電纜的利潤比國標電纜高2個百分點,將非標線銷往了很多個地方”。
周利偉的同伙供述稱,在這些劣質電纜中,有些特意沒有標志,“方便在銷售時直接打上客戶要的品牌”。
在(2015)蘭刑二終字第79號判決書中,被告人晉某某供述,在河南省鞏義縣有許多生產電線的廠家,可以根據需求生產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線電纜,有許多人靠偽劣電纜電線生意發了大財,這些偽劣產品的用料差,線徑比國標的小一半,這樣就能節省一半的生產成本。
“打折電纜”流入政府項目及住宅樓盤
這些價值近三千萬的偽劣電纜被銷往了哪里?使用在了哪些項目中?
經統計,有5起案件的偽劣電纜用于住宅小區的建設當中,包括江蘇省淮安市淮安區陽光帝景苑小區配電工程、安徽省“香樟里·那水岸”房地產建筑工地、通遼市科爾沁區木里圖鎮富景新城小區住宅及通遼經濟技術開發區集通凱辰小區電路工程、某居民安置房工地、湖南省益陽市“云頂·上品”住宅小區。這些非標電纜在住宅中的實際使用情況如何,判決文書均未提及。
除住宅項目以外,偽劣電纜也被銷售至商業地產、政府項目中去,如南通四建集團有限公司與電纜生產方簽訂合同后,生產方私自生產偽劣電纜,后運至合肥市新站區”家天下生活廣場”工地,當日經舉報被合肥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查獲。2012年1月,重慶市長壽區市政設施和環境衛生管理處通過重慶市長壽區某資源交易中心對外采購某型號電纜,卻買到非標電線;2012年10月,江蘇鹽城劉大線航道整治工程建設指揮部項目管理辦公室也曾采購到不合格電纜,“(不合格)電纜生產好后用于劉大線航道整治工程新團船閘工程(大豐)。”
在涉及重慶市長壽區政設施和環境衛生管理處的一起案件中,判決書披露的證人證言顯示,貼標生產的“江南”牌電線是非標線,“一是因為價格比正規廠家的便宜,二是賣的線出了事故”、“他們賣給環衛所的價格是每圈188元,(進價)購買的電線每圈118元,每圈(100米)賺70元。”
柏廣森對澎湃新聞表示:“低價中標,累死自己、餓死同行、坑死業主。至于不合格產品的隱患與危害,針對項目裝置的重要性雖有所不同,但不合格電纜引發火災往往都是致命的,血淋淋的案例數不勝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