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在小區地下停車場安裝私家車充電樁,卻遭到房開公司拒絕,這讓大興星城小區的業主丁先生“很郁悶”。到底能不能安裝?丁先生通過貴陽市融媒問政平臺向部門求助。5月19日,經貴陽市人防辦現場核實后,丁先生順利拿到了房開出具的申請安裝所需證明。

家住貴陽經開區大興星城小區的業主丁先生告訴記者,他在小區地下停車場C區租賃了5年期限的人防工程固定車位。在購買電動汽車后,他向小區房開公司提出申請安裝充電樁事宜,卻遭到各種理由“拒絕”。丁先生對此不解,于是向貴陽市融媒問政平臺留言咨詢。
接市民反映后,5月10日,貴陽市人防辦工作人員趕赴現場核實。經核實,丁先生申請安裝充電樁車位屬于結建防空地下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貴州省人防工程維護管理辦法(試行)》《貴陽市結建防空地下室維護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建防空地下室在不改變人民防空工程主體結構、侵占人防工程及其設備設施、損壞人防工程內部設備設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前提下,可依法依規進行汽車充電樁安裝。經現場協調,該房開公司負責人表示,已知曉相關法律法規,并同意業主申請安裝充電樁。
“通過貴陽市融媒問政平臺,我的疑問和煩惱得到了解決,也非常感謝貴陽市人防辦工作人員辦事效率高。”5月19日,業主丁先生向貴陽市融媒問政平臺反饋,房開公司已開具申請安裝充電樁允許開工的證明,他將向供電部門申請報裝充電樁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