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為加強廣州市電網規劃與建設、規范供用電行為,持續提升用電營商環境,推動綠色低碳轉型發展,廣州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結合近年來廣州供用電發展形勢,起草了《廣州市供用電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并公開征求社會公眾意見。《條例》共六章50條,包括總則、供電設施規劃與建設、電力設施管理與保護、電力供應與使用、法律責任等內容。
供用電新規打出“組合拳”
記者了解到,廣州市在2008年頒布實施全國首部電力類地方政府規章《廣州市供電與用電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先后于2015、2018、2019年進行了三次修訂。隨著廣州城市不斷發展,供用電內外部環境發生了巨大變化,《規定》的部分內容及效力,已不能滿足社會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需求,因此亟需制定新的規定。
為解決供用電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規范和促進新型供用電行業的創新發展,《條例》結合廣州市電力行業發展現狀,借鑒江蘇、上海等地立法經驗和實際做法,并整合了《規定》中成熟的經驗做法,為廣州市的電網規劃與建設、電力設施管理與保護、電力供應與使用以及相關監督管理活動提供法律支撐。
《條例》吸收了《廣州市加快電網建設規定》中關于電網建設的相關內容,提高了電網建設項目的審批效率,為電網建設提速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時,還針對減省用電報裝環節、時間、成本等辦電服務,以及新型供用電設施設備用電、并網及相關收費,進行了詳細規定,并細化電費規范。
破解供用電“新舊”難題
記者注意到,針對由來已久的“樹線矛盾”,《條例》創新了“樹線矛盾”處置方式,規定按照國家電力設計規程需清理出架空電力線路通道的,建設單位應與林權人就清理方式、補償條件、采伐許可申請主體等內容進行協商并達成協議。《條例》還首次在制度中明確提出改種樹種這一清理方式,既保護電力設施安全,又不致犧牲綠化。
在城中村供電設施建設方面,《條例》提出城中村新建公用供電設施的,屬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征求供(配)電企業意見,對供電設施用地、用房作出安排。
另外,近年來電動車銷量大增,居民社區電動車充電樁不夠成了新問題。《條例》在建設項目供電配套設施的建設方面提出,新建住宅區應當滿足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的配建、加裝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