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淄博市發布《2022年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實施方案》。根據方案,今年淄博市力爭新增電動汽車公共充電樁3000個以上(含綜合能源港公共充電樁200個),新增小區內部個人充電樁7000個以上。
據了解,去年淄博市電動汽車充電樁保有量達到3429個,其中公共充電樁1532個,為了推動全市充電基礎設施加快建設,保障全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需求,我市發布建設實施方案,力爭做到:兩個全覆蓋,兩個100%。
方案要求,在推動居民區充電樁建設上,淄博市新建居民小區停車位100%建設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與主體建筑同步設計、施工、驗收;在老舊小區改造中,對具備條件的小區增加停車位,建設充電樁,逐步擴大既有小區充電基礎設施覆蓋率。
在加快專用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上,公交、環衛等定點定線運行的公共服務領域電動汽車,優先在樞紐站、首尾站停車場配建充電基礎設施。支持利用符合條件的加油站、加氣站、加氫站等站點網絡改擴建成具有充電功能的綜合能源港。到2022年底,具備條件的加油站點充電基礎設施覆蓋率達到100%。
在推進機關事業單位公共充電樁建設上,今年市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要實現全覆蓋。逐步提高區縣、鄉鎮(街道)機關事業單位等公共充電基礎設施覆蓋率。在推動旅游景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上,4A級以上旅游景區應設立電動汽車專用充電區域,到2022年底前,全市4A級以上旅游景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基本實現全覆蓋,配建充電基礎設施車位比例達到全省先進水平。
另外,在推進公共停車場充電基礎設施網絡建設上,既有社會公共停車場、公共文化娛樂場所停車場、交通樞紐停車場等停車區域,按不低于15%充電基礎設施停車位配建比例改建、擴建以快充為主、慢充為輔的公用充電基礎設施。
自2022年3月起,新建公共停車場配套建設充電基礎設施配建比例低于15%的,不予審批建設。同時,推動企業加大對既有停車場充電基礎設施改造力度,停車場配套建設充電基礎設施配建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0%的,要切實增加充電基礎設施供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