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4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自治區“十四五”能源發展規劃》的通知。規劃中提出加快推進交通能源“以電代油”。加快推進電動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鼓勵現有加油、加氣站擴建充換電基礎設施。完善電動汽車、電網雙向供電交易機制,在呼和浩特市等重點城市開展V2G試點示范。推進礦區、園區鐵路集疏運系統建設,實施大宗貨物運輸“公轉鐵”,提升鐵路電氣化率,加快推進機場廊橋岸電系統應用,促進交通運輸“以電代油”。到2025年,建成各類充電站超過100座,充電樁超過4萬個,初步形成以城鄉公共充電網、礦區專用充電網、高速公路充電網為主的分層協同充換電基礎設施網絡,滿足10萬輛以上電動汽車運行需要。
規劃中還提到,要加快推進氫氣儲運加基礎設施建設。以產業發展和氫源保障為基礎,按照適度超前的原則,科學規劃布局加氫站,加快氫能儲運和加氫基礎設施建設。按照由點及面、由專用向公用、由城市向城際發展思路,優先在呼包鄂、巴彥淖爾市、烏海市等地建設礦用重卡、城市公交、環衛、物流專用加氫站,鼓勵支持燃料電池汽車和加氫站一體化建設及運營商業模式,實現“車站聯動”健康運營。開展氫/油、氫/氣、氫/電合建模式試點,支持企業利用自有加油站、加氣站、充電站改擴建加氫合建站。有序推進城市和城際公共加氫站網絡布局建設,依托高速公路網絡,在有條件的服務區配套建設公共加氫站等基礎設施。開展更高壓力的氫氣長管拖車運輸和液氫運輸示范,提高氫氣輸送效率,適時開展區域性氫氣輸運管網建設和運營示范,探索高效智能氫氣輸送管網的建設。到2025年,建成加氫站60座。

加快推廣氫能應用。結合氫能產業發展需要,積極推進氫能在交通、冶金、發電等領域的推廣應用,探索氫能多元化應用途徑。支持包頭市、鄂爾多斯市、烏海市等地區的礦區和工業園區開展可再生能源制氫及氫能礦用重卡綜合應用示范,重點是載重31噸以上的礦用重卡。加快城市公交、市政環衛、郵政物流、機場巴士等公共領域燃油車淘汰速度,推動各級人民政府及公共機構逐步加大氫能汽車使用規模。積極探索低成本氫能在鋼鐵、冶金、煉化等行業作為高品質原材料的應用,在包頭市、鄂爾多斯市開展氫能—冶金、氫能—化工耦合利用示范,有效降低工業領域化石能源消耗。因地制宜布局燃料電池熱電聯供系統,在園區、礦區等地區探索開展以氫為核心的能源綜合利用示范,在偏遠農村牧區開展燃料電池分布式電源示范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