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第298批《公告》信息公示
據御捷內部人員介紹,御捷純電動轎車生產資質的獲得,屬于乘用車生產資質內的“小跨類”升級,根據國家“簡政放權”的要求,一些汽車項目被下放到地方政府,由地方政府審批,再經過工信部進行準入審查。
筆者查閱相關政策文件,在2017年6月12日發布的《國家發展改革委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完善汽車投資項目管理的意見》(發改產業﹝2017﹞1055號)中。明確指出要嚴格控制燃油車產能,原則上不再核準以下新建傳統燃油汽車企業投資項目。但是在跨細分類等投資項目核準留了余地,即現有乘用車、商用車企業申請建設跨細分類(乘用車細分類為轎車類、其他乘用車類,商用車細分類為客車類、半掛牽引車及貨車類)投資項目,在滿足一定條件下允許申請。
而根據《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中規定,“新建中外合資轎車生產企業項目,由國務院核準;新建純電動乘用車生產企業(含現有汽車企業跨類生產純電動乘用車)項目,由國務院投資主管部門核準;其余項目由省級政府核準。”由此可知,關于乘用車跨細分類項目的審批可由省級政府進行。
在御捷獲得純電動轎車資質之前,工信部發布的第295批新車《公告》中,南京金龍等三家商用車企業升級為乘用車整車生產資質企業也一度引起行業關注。
工信部第295批《公告》信息公示
根據上圖可知,這三家企業都屬于改裝類乘用車生產企業升級為其他乘用車整車生產企業。工信部在2012年發布了《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建立汽車行業退出機制的通知》,通知要求,從2016年起,在《公告》管理中取消改裝類其他乘用車、皮卡生產企業類別。現有改裝類其他乘用車、皮卡生產企業應盡快達到同類新建整車生產企業的準入條件,升級為整車企業。未按時升級的上述兩類改裝類企業,應分別轉產客車、專用汽車等產品。
其實,御捷獲得純電動轎車資質的基礎也是收購了河北一家改裝類乘用車企業,然后將其升級成其他類乘用車整車企業,獲得其他類別乘用車生產資質后再升級為轎車生產資質。這樣來看,御捷獲得轎車資質的模式,似乎也可以被像南京金龍等擁有其他乘用車整車生產企業復制。
但御捷車企內部人士表示,御捷獲得資質的模式已經不太可能被復制。目前,國家為了控制汽車產能,已經暫停了汽車項目的審批,這其中既包括由地方政府可以審批的項目,也包括由國家發改委審批的新建純電動乘用車項目,而后續政策會如何調整尚未可知。此外,根據工信部39號令,新版《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2009年6月17日發布的《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則》(工產業〔2009〕第44號)同時廢止。新版準入政策發布后,準入管理將更加嚴格,企業通過工信部準入審查這一步難度增大。
總結來講,在汽車項目審批恢復后,地方政府審批項目的權限或將調整,要想像御捷一樣獲得純電動轎車資質的路徑有可能走不通了。即使這條路徑還存在,企業獲得資質的難度也會大大提高,和申請新建純電動乘用車資質的難度不相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