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 |
MASGC-17LX0654 |
項目名稱 |
2017年停車場建設工程項目監理 |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 |
馬鞍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物價局)(馬發改秘【2017】37號) |
招標人 |
馬鞍山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局 |
招標代理機構 |
馬鞍山市興馬建設工程項目咨詢有限公司 |
資金來源 |
政府投資 |
建設地點 |
馬鞍山市 |
建設規模 |
東湖公園停車場:占地面積3728平方米,規劃為林蔭停車場,林蔭停車位72個,停車位面積990平方米,其中含預留15個充電樁,配套綠化1080平方米,停車場道路面積1050平方米,游園道路面積為608平方米; 印山路停車場:占地面積23346平方米,規劃為防護綠地及局部建設林蔭停車場,林蔭停車位410個,停車位面積5665平方米,其中含預留82個充電樁,無障礙停車位4個,配套綠化11036平方米,停車場道路面積5645平方米; 二十二中停車場:占地面積4359平方米,規劃為林蔭停車場,林蔭停車位138個,停車位面積1912平方米,其中含預留28個充電樁,無障礙停車位2個,配套綠化763平方米,停車場道路面積1684平方米。 |
監理服務期 |
監理服務期:簽訂合同協議書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一年止。 如因非監理單位的原因造成工期調整或拖延,監理服務期應相應順延,而且監理單位可適當調整監理計劃,但這種計劃調整以不影響監理服務水平為前提,并須經業主批準。業主對工期進行調整或延長,監理服務期也相應作調整或延長。上述工期的調整或延長屬于正常的監理服務,業主不另外增加監理費用。 |
招標范圍 |
本次招標為施工圖紙范圍內的施工監理。 |
成交費率 |
本項目成交費率為2.20%(監理費用約14.68萬元) |
投標人 資格要求 |
1、投標人須是《2017年度馬鞍山市政府投資零星監理項目供應商庫》的庫內企業,且已按規定繳納投標保證金。 2、投標人須具備監理綜合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丙級以上(含丙級)監理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服務能力。 3、已在馬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網址 zbcg.mas.gov.cn )成功報名。 4、信譽要求: (1)投標人無被安徽省外的省級(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門限制投標的不良記錄(該不良記錄在有效期內)。 (2)投標人無被安徽省內的地市級(含)以上行政主管部門限制投標的不良記錄(該不良記錄在有效期內)。 5、投標人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為記錄以《馬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主體不良行為信息處理暫行辦法》(馬公管〔2016〕35號)為準): (1)開標日前兩年內未被馬鞍山市、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或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未滿5分的。 (2)最近一次被馬鞍山市、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達5分到9分(含9分)且公布日距開標日超過3個月。 (3)最近一次被馬鞍山市、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達10分到19分(含19分)且公布日距開標日超過6個月。 (4)最近一次被馬鞍山市、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達20分到29分(含29分)且公布日距開標日超過12個月。 (5)最近一次被馬鞍山市、縣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部門記不良行為記錄累計記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公布日距開標日超過24個月。 |
報名方式 |
1、投標人可于本比選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7年7月25日(即報名截止時間),登陸馬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網址:zbcg.mas.gov.cn)進行網上報名,網上下載相關資料。 2、報名不須交納招標文件工本費。 |
招標代理服務費 |
比選結束后三日內確認并交納招標代理服務費人民幣壹仟元匯至指定賬號,成交人不能按要求繳納招標代理服務費的,視為放棄比選結果。 |
比選時間 和地點 |
1、比選時間:2017年7月26日下午15:00 (北京時間) 2、比選地點:馬鞍山市雨山區印山東路2009號(印山東路與湖東中路交叉口)匯通大廈附樓五樓第1開標室。 3、投標人無需派代表到達比選現場。 4、投標人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考慮是否到達比選現場參與監督。 |
比選辦法 |
在監督員的監督下,由發包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在網上成功報名的比選單位中隨機產生,不再組織專家評審。確定成交人的排序方法如下: (1)本項目投標單位報名名單至報名截止時間由系統平臺自動推送至本項目比選公告頁下方(具體見馬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零星項目比選公告頁)。 (2)至比選時間,招標代理機構工作人員將按照本項目比選公告頁下方比選單位順序號,將所有網上確認參加投標的比選單位對應的號碼放入比選機,一個比選單位對應一個號碼。 (3)由發包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公開隨機抽取一個號碼,抽取號碼對應的比選單位即為本項目成交人。 (4)招標代理機構與成交人確認后,在馬鞍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發布該項目成交公告。 |
合同文本 |
使用國家標準監理示范文本,詳見合同附件。 |
特別提示 |
履約擔保: (1)履約擔保的形式:以匯款方式將履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匯入招標人指定的銀行帳號。 (2)履約擔保的金額:簽約合同價的5%。 (3)中標公示后如無爭議,中標人在項目發包交易記錄表發出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以匯款方式將履約保證金匯到招標人指定的銀行賬號,由于中標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繳納的,招標人將對中標人進行函告,同時每逾期1日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300元,超過30日未辦理合同簽訂的,取消其中標資格。 |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馬鞍山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局 地 址: 馬鞍山市雨山區印山東路2009號(印山東路與湖東中路交叉口)匯通大廈主樓2220室 郵 編:243000 聯 系 人:董越浩 電 話: 0555-8338305 招標代理機構:馬鞍山市興馬建設工程項目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馬鞍山市雨山區印山東路2009號(印山東路與湖東中路交叉口)匯通大廈主樓7樓工程部 郵 編:243000 聯 系 人:文露 電 話:0555-52006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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