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河北省下發《關于做好2021年風電、光伏發電市場化并網規模項目申報工作的補充通知》,要求2021年市場化并網項目需配建調峰能力,原則上,河北南網、冀北北網市場化項目配建調峰能力分別不低于項目容量的10%、15%,連續儲能時長不低于3小時,并強調配建調峰能力應與市場化并網項目同步建成投產。
無獨有偶,內蒙古10月8日發布的“2021年保障性并網集中式風電、光伏項目優選結果公示”顯示,本次公示的光伏項目共計25個,總規模385萬千瓦。按照要求,均需配置15%~30%比例的儲能。事實上,提出類似要求的地區遠不止于此,各地將高比例配置儲能作為新能源發電前置條件,已成為一種較普遍的現象。為此,有業內人士擔憂,部分地方政府趨之若鶩的激進政策,將使新能源發電面臨新的難題,同時也不利于儲能產業的長遠發展。
加重行業負擔
風電光伏盈利堪憂
推動“新能源+儲能”的發展,是應對新能源大規模發展面臨的消納問題的一條重要路徑。然而,對于剛剛實現平價上網的風電和光伏發電,強制要求高比例的儲能配額,無異于“揠苗助長”。尤其是在今年電化學儲能產品價格不斷創下新高的背景下,高比例配儲能要求,正在使新能源經濟性面臨嚴峻考驗。

數據顯示,今年以來,鋰產品價格大幅攀升,金屬鋰價格已從1月4日48.5萬元/噸漲至10月9日87萬元/噸,累計漲幅近八成;電池級碳酸鋰從年初5.3萬元/噸漲至18.25萬元/噸,累計漲幅244%;六氟磷酸鋰從11.25萬元/噸漲至47.5萬元/噸,累計漲幅322%。面對日漸高企的儲能產品價格,強配儲能的新能源電站,盈利空間正在被蠶食。
據國光中和能源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長徐國新介紹,新能源配套儲能對于整體項目的經濟性影響,取決于儲能所發揮的效益。他表示,目前新能源配套的儲能,主要收益是提高新能源發電消納能力,降低棄電限電量;其次可以在電力輔助服務市場中提供調峰調頻服務獲取一定收益。
“在棄電限電問題不突出的地區,目前儲能收益較為有限。”徐國新表示,在當前電池價格日益攀升的情況下,大規模配置儲能,將明顯降低新能源特別是光伏項目的經濟性,對新能源建設進度產生不利影響。他建議,各地區對于光伏配套儲能,可以暫定10%容量、2小時時長的基準要求,后續根據可再生能源利用率情況以及儲能實際調用次數和深度,再行研究是否調整相應要求。
“新能源配儲能應因地制宜。”海博思創董事長張劍輝指出,從系統優化的角度來看,每個電站都強配統一比例、統一時長的儲能,這種“一刀切”的方式是不合理的。
陷入低價競爭
不利儲能長遠發展
除了影響風電、光伏發電的經濟性,強配儲能對于儲能產業長遠發展同樣不利。據了解,由于抽水蓄能建設周期較長,而新型儲能中,光熱調峰又受限于土地、成本,光資源等發展瓶頸,當下較成熟的僅有電化學儲能。然而,目前來看,大規模電化學儲能本身就存在較多隱患。
從現有的技術水平來看,電池的壽命一般為8年~10年,到了這一期限,就要面臨回收的問題。同時,鋰可與眾多物質發生劇烈化學反應,安全問題也頗受外界關注。在國家環保要求日趨嚴格的背景下,由于成本壓力,可能會迫使新能源發電企業選擇廉價而相對劣質的儲能產品,使其環境風險更加凸顯。徐國新指出,“從長遠來看,低技術水平儲能產品可能在未來會帶來安全問題、污染問題等一系列不良影響,對于行業前景造成較大的負面影響。”
徐國新坦言,由于現階段儲能項目的收益,特別是棄電限電問題不嚴重地區的儲能項目收益相對有限,為上新能源項目而激進的配置大規模儲能,勢必會迫使項目業主對儲能造價提出苛刻要求,極可能造成儲能行業的“劣幣驅逐良幣”,導致低技術水平儲能產品的大規模使用。
“新能源場站配置的儲能系統,由于目前缺乏對應的調度和補償機制,缺乏盈利模式,電站逐漸把儲能視為并網接入的一個‘前置條件’,會拉低風電、光伏的投資回報率,導致近期新能源強配的儲能項目,招標價格越走越低。”張劍輝表示,如果因為電廠選擇低質或者退役梯次利用的電池而導致安全事故發生,就會給儲能產業帶來負面影響,從而不利于儲能產業的健康發展。
對此,全國工商聯新能源商會專業副會長兼秘書長曾少軍指出,儲能存在層級的差異,如果給新能源項目增加成本,必然會導致新能源發電企業選擇低價儲能產品,使中高端的安全產品不再具備競爭力,使價格戰成為影響行業良性發展的因素。他強調:“涉及安全性的問題,應該是‘一票否決’的,而低價競爭會犧牲質量和安全。”
避免揠苗助長
穩妥推進才有未來
相比于“揠苗助長”式的強配儲能要求,事實上,“新能源+儲能”還有諸多穩妥發展路徑。張劍輝認為:“儲能是給電網用的,應該由電網的規劃和運行部門做統一的規劃安排,按照新能源接入的規模部署對應的儲能系統。比如在哪些節點上需要裝多大容量的儲能,都可以測算出來,然后再統一配置、統一調用和管理;此外,還可以通過‘共享儲能’模式,在滿足配額要求的同時,參與電網的調度。”
所謂“共享儲能”,是在2018年由國網青海省電力公司率先提出的概念,是把過去在一個點的儲能資源,釋放給整個電力系統,可以同時為多個電站削峰填谷,提升利用效率。對于助力新能源消納,這一模式可獲得的效益遠遠超過“一刀切”式的強配儲能。
“對于‘新能源+儲能’的支持政策,山東省的做法有諸多可取之處。”張劍輝表示,山東省能源局統一做規劃,對“十四五”期間新能源發展所需儲能進行了測算,逐批由示范項目進行建設。
對于“新能源+儲能”的發展路徑,曾少軍建議,首先要做好前端的規劃,以避免無效配置,做好不同情境下的儲能需求的測算和前瞻性的規劃研究。同時,要健全“新能源+儲能”項目激勵機制,把“強制配置”變成“激勵配置”;提升儲能行業的準入門檻,從安全性的角度出臺新能源側儲能電池的標準;還要建立健全市場機制,把“共享儲能”等商業模式做起來,改變“儲能是一種負擔”的印象。
此外,曾少軍還強調,在發展多樣化的新型儲能時,一定要重視太陽能熱發電的作用。“太陽能熱發電的儲能時長可以達到16個小時,是標準的‘新能源+儲能’的方式。”他表示,“目前,太陽能熱發電已經走到了通過規模化降低成本的‘大門口’,在20個示范項目落地后,政策支持不應該中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