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強調,除特殊用途車輛外,海南省各級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新增及更換的公務用車100%使用新能源汽車。除保留部分應急車輛及新能源汽車無法滿足使用需求情況外,海南省新增及更換的公交車輛100%使用新能源汽車。
海南省新增及更換的巡游出租車中使用新能源汽車比例達到80%以上,其余新增及更換的巡游出租車使用清潔能源汽車;新增及更換的分時租賃車輛100%使用新能源汽車;新增及更換的注冊網絡預約出租車100%使用新能源汽車。新增及更換郵政車輛100%使用新能源汽車。全省各機場除消防、救護、加油、應急保障等特殊用途車輛外,新增及更換的機場內用車100%使用新能源汽車。
海南省將繼續放開新能源小客車增量指標申請,扎實做好新能源汽車的登記管理,加快調整新能源汽車與燃油汽車的結構比例,確保到2021年底,全省新能源汽車占汽車保有量占比超過5%。
除了加快各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外,海南省還將優化新能源汽車基礎設施配套。
海南省將深入推進高速公路服務區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加快解決基礎電容配置不足等問題,確保到2021年底,全省80%以上高速公路服務區具備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能力,在部分有條件的服務區開展換電模式試點。
支持有條件的加油站按照《海南省加氫站建設審批流程(試行)》開展油/氫綜合站建設試點,研究項目建設和運營支持鼓勵政策,探索氫燃料電池汽車示范應用試點。
今年海南省還計劃出臺《海南省新能源汽車換電模式試點方案》,推動解決車輛購置成本過高、充電時間長、電池衰減快等問題,力爭2021年推廣換電模式新能源汽車2000輛,鼓勵相關市縣合理布局換電站建設。
根據公開資料顯示,2019年海南新能源汽車推廣量同比增長79.6%,2020年同比大幅增長142.5%,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迎來“加速期”。截至2020年底,海南新能源汽車保有量超過6.4萬輛,保有量占比達4.2%,高出全國水平約2.4個百分點,全國排名第4。
在今年海南兩會期間,海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黨組書記王靜表示,2021年海南省將繼續對購買新能源汽車的消費者給予補貼,補貼力度不會減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