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發改委公示了“2017、2018年度省級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專項資金計劃”,2017年、2018年將分別安排8739萬元、1.07億元專項資金。廣東省沒有具體規定新能源車型的補貼標準,僅規定了最高上限額度,詳細的補貼方案交由各城市自己制定。
廣東省內推廣的新能源汽車,其地方補貼由省級財政和省以下地方財政共同承擔。上述公示的“8739萬元、1.07億元”即廣東省承擔的部分,各市級還將另外承擔一部分。值得注意的是,廣州、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這些被劃為一類地區的城市,原則上省里不會給予補貼資金,由這些經濟比較發達的城市自行全部承擔。
2017、2018年度廣東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專項資金安排計劃 | ||||
地方 |
2017年分配金額 (萬元) |
2018年分配金額 (萬元) |
小計(萬元) | |
二類地區 | 江門 | 223 | 275 | 498 |
肇慶 | 454 | 558 | 1012 | |
三類地區 | 汕頭 | 1291 | 1588 | 2879 |
揭陽 | 8 | 10 | 18 | |
潮州 | 123 | 151 | 274 | |
汕尾 | 2887 | 3553 | 6440 | |
梅州 | 1205 | 1482 | 2687 | |
河源 | 615 | 757 | 1372 | |
清遠 | 520 | 640 | 1160 | |
韶關 | 234 | 288 | 522 | |
云浮 | 471 | 579 | 1050 | |
陽江 | 525 | 645 | 1170 | |
湛江 | 28 | 35 | 63 | |
茂名 | 90 | 111 | 201 | |
省直工作經費 | 65 | 65 | 130 | |
合計 | 8739 | 10737 | 19476 |
今年1月,廣東省出臺了“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地方財政補貼工作”的通知,在2017-2020年繼續實施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政策,同時對2016-2020年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予以補貼。其中規定,純電動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地方補貼,不超過國家補貼的50%;燃料電池汽車地方補貼不超國家補貼,各市根據本地實際情況確定本地區具體補貼標準。各級財政補貼資金單車的補貼總額(國家補貼+地方補貼),最高不超過車輛銷售價格(國家補貼+地方補貼+消費者支付金額)的60%。
廣東省級財政每年按照“鎖定預算、總額控制”的原則安排補貼資金,綜合考慮歷史年度推廣和計劃推廣情況,以及地方財力、本地產業發展情況等因素,采用因素法切塊下達。參考其他省市的補貼力度,2018年北京市撥付的第一批新能源汽車補助資金就達4591.3068萬元,共涉及1168輛新能源車。相比之下,廣東省安排的專項資金額度不算突出,但像深圳、廣州等經濟發達的城市,推廣新能源汽車的力度和所占份額都比較大。
截至2017年底,廣東省新能源汽車保有量超過20萬輛,占同期全國總量比例超過12%,推廣應用規模居全國前列,其中,私人乘用車保有量超過10萬輛。從區域分布來看,新能源汽車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區,占全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比例高達94%,其中,深圳占全省比例達到80%。 配套設施方面,截至2017年底,廣東省累計建成各類充電站690座,建成各類充電樁6萬個,其中,高速公路服務區城際快充站38座,快充樁120個。
根據廣東省的總體推廣目標,2020年全省新能源汽車計劃產能達到50萬輛,全產業鏈產值2500億元,關鍵技術得到大幅提升,市場主體2020年力爭形成3到4家超過10萬輛新能源汽車企業,4到5家超過5000輛的新能源科學骨干生產企業,以及2到3家具有一定規模的新能源汽車專用企業,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企業。2020年基本建成覆蓋全省主要城市和城際公路的充電設施網絡,全省推廣運用新能源汽車達40萬輛,私家車購買比例大幅提升,新能源公交占70%左右,基本實現純電動公交規模化運營。
另外,廣東省還計劃擴大其他服務領域新能源汽車應用規模,大力推進新能源汽車在出租車、環衛、城市物流等方面的應用,2018年起珠三角地區每年新增出租車、環衛車全部使用電動車和燃料電池汽車,其他地區不低于50%,且逐年提高10個百分點,珠三角地區每年更新新增城市物流車中純電動汽車和氫燃料汽車比例不低于70%,逐年提高10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