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江西省能源局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屋頂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發展的通知,表示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是以用戶側自發自用為主、多余電量上網和配電網就地平衡調節為特征的光伏發電設施,是新能源應用的重要場景,是我國新能源發展優先支持方向。近年來,我省積極響應國家政策,推動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裝機快速增長,對促進全省綠色低碳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逐漸呈現出電網承載消納能力與發展不匹配等問題。為積極適應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要求,進一步推進我省屋頂分布式光伏健康有序發展,結合江西省實際情況作出如下通知。
通知指出,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原則上應在納入建設規模后一年內全容量建成并網,對于超出時限或確認無法推進的項目,由所在設區市能源主管部門及時予以清理,并與當地電網企業銜接,以騰出接入空間。
鼓勵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通過儲能等手段提高調峰能力。在電網承載力評估等級為黃色、紅色的區域,可通過配建儲能(包括租用、異地配儲等模式)、集中匯流等措施提高電網承載力。
對于集中、連片開發的城鄉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以及其它不具備低壓接入條件的地區,光伏開發主體應優先采用10千伏匯流模式接入電網。鼓勵運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研究構建分層分區差異化協調優化控制技術,實現集中、連片開發的屋頂分布式光伏群調群控。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