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情如下:
深圳市寶安區住房和建設局關于印發《寶安區住房和建設局2023年生態文明建設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現將《寶安區住房和建設局2023年生態文明建設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實施。
特此通知
深圳市寶安區住房和建設局
2023年11月22日
寶安區住房和建設局2023年生態文明建設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落實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關于生態文明建設工作部署,根據市、區生態文明建設工作要求,結合《深圳市2023年度生態文明建設考核實施方案》《寶安區2023年度生態文明建設考核量化任務表(第一批)》《寶安區2023年度生態文明建設考核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等文件,結合我局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加大建設工程污染防治力度,強化建筑領域生態文明建設。提升綠色建筑發展品質,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推動建筑節能和低碳發展,推廣超低能耗項目實施、可再生能源利用、智能建造試點建設和既有公共建筑節能改造。
推動建筑廢棄物本地處置、建筑廢棄物資源化利用以及建筑廢棄物全過程管理。打好建設領域污染防治攻堅戰,加強建設工程大氣污染防治,加快落實揚塵治理“七個100%”要求。指導、督促社區開展綠色宜居社區創建和鞏固提升工作。
二、重點任務
重點任務包括綠色建筑、建筑廢棄物治理、綠色(宜居)社區建設和揚塵污染管控等四項內容。
(一)提升綠色建筑發展質量
1.統籌工規階段明確綠色建筑等級。統籌推動規劃和更新部門在年度新辦理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新建民用建筑和工業建筑中明確綠色建筑等級要求。
2.推動高星級綠色建筑竣工驗收。開展綠色建筑專項驗收抽查工作,提高當年度辦理竣工驗收備案的所有綠色建筑項目中高星級綠色建筑比例。
3.實施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推動既有公共建筑采取優化運行管理或節能改造等方式,精準引導城市建筑節能改造和優化運行等能效提升工作,深入開展重點用能單位和重點用能建筑節能監察,嚴控能源資源消費總量和強度,確保完成節能目標;以及協助上級部門開展既有建筑節能監察工作。
4.推廣光伏規模化應用。推動新建民用建筑規模化開展太陽能光伏一體化建設。按照一個工程規劃許可證為一個項目進行統計,滿足“新建民用建筑光伏板屋頂覆蓋率”(非屋頂光伏系統可按照發電量折算成屋頂光伏板面積);統籌各街道辦推進既有民用建筑加裝光伏。
5.落實分項能耗數據傳輸。督促2023年度新、改、擴建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單體建筑面積在2萬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或單體建筑面積大于5000平方米且采用中央空調系統的公共建筑將分項能耗數據傳輸至市級建筑能耗監測平臺,并督促項目投入運行后能耗數據正常傳輸。
6.統籌用地階段明確裝配式要求。統籌推動規劃和更新部門在年度新辦理用地規劃許可證的新建民用建筑和工業建筑中明確裝配式建筑要求。
7.施工階段落實裝配式要求。開展裝配式施工圖設計文件抽查和項目施工巡查工作,確保項目在施工階段落實裝配式要求。
(二)推動建筑綠色化、工業化、智能化
8.制定專項方案統籌推進工作。制定綠色建筑、建筑節能和裝配式建筑年度工作方案和激勵政策,將任務分解壓實到各相關部門,定期報告工作情況。
9.抓好推廣和監督執法。開展新建項目施工圖設計文件抽查工作;組織開展建筑節能、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相關主題培訓工作,以及開展宣傳推廣工作;開展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項目施工巡查,全年開展兩次以上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專項執法檢查,對設計文件抽查及專項執法檢查發現的問題督促項目單位整改到位。
10.推動綠色建筑評價標識認證。強化項目建設跟蹤服務,加強綠色建筑評價標識認證指導,推動項目建設部門申報綠色建筑高星級評價標識。
11.推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近零碳建筑、零碳建筑、光儲直柔項目建設實施。大力推廣超低能耗、近零能耗、近零碳建筑、零碳建筑項目建設,積極引導政府投資項目落實光儲直柔試點建設。
12.推動智能建造試點建設。遴選具有代表性的項目開展智能建造應用試點,積極推動項目申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或廣東省住建廳關于發布智能建造新技術新產品創新服務典型案例。
(三)推進建筑廢棄物治理工作
13.通過提升詳細規劃質量、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執行限排放設計、編制減量化專項方案、實施源頭分類收集等促進源頭減排,通過擴大工程回填范圍、提升臨時消納能力、足量布局利用設施等提升處置能力,通過召開區級建筑廢棄物治理聯席會議、建立區級考核機制等壓實屬地管理責任,推動建筑廢棄物本地處置能力穩步提升。提高2023年全區建筑廢棄物本地處置率、資源化利用率和合法處置率。
14.通過線上及現場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抽查,嚴厲打擊未經核準、備案排放建筑廢棄物,確保轄區內排放工地、綜合利用廠經核準(備案)后排放建筑廢棄物。
15.通過線上及現場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抽查,嚴厲打擊未按要求設置監管員、未執行電子聯單簽認等違法違規行為,確保轄區內工地、綜合利用廠設置監管員、排放建筑廢棄物出場(廠)時按照相關規定簽認電子聯單。
16.通過線上及現場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抽查,嚴厲打擊未按要求設置視頻監控系統、無法實時在線等違法違規行為,確保轄區內工地、綜合利用廠出入口視頻監控系統實時在線、視頻質量合格。
17.通過線上及現場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抽查,嚴厲打擊轄區內非法消納建筑廢棄物的行為,確保轄區內消納場所經備案后消納建筑廢棄物
18.通過線上及現場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抽查,嚴厲打擊未按核準(備案)內容運輸建筑廢棄物等違法違規行為,確保轄區內工地、綜合利用廠不使用“六軸車”等違法車輛運輸建筑廢棄物、水運中轉設施使用列入深圳海事局船舶數據庫的船舶,確保建筑廢棄物全過程合法運輸。
19.通過線上及現場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抽查,嚴厲打擊轄區內消納場所未按規定設置視頻監控系統等違法違規行為,確保轄區內消納場所出入口視頻監控系統實時在線、視頻監控質量合格。
20.通過線上及現場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抽查,嚴厲打擊轄區內消納場所未按相關規定簽認電子聯單等違法違規行為,確保轄區內消納場所設置監管員、按規定簽認電子聯單消納建筑廢棄物,確保水運中轉設施簽認船舶電子聯單。
(四)推動綠色(宜居)社區建設
21.開展綠色(宜居)社區創建行動。編制年度綠色(宜居)社區工作方案,對轄區綠色(宜居)社區創建工作進行部署。指導社區開展綠色(宜居)創建工作,組織轄區綠色(宜居)社區培訓活動。組織對已獲評綠色(宜居)社區進行回訪復查,加大已獲評宜居社區的后續工作力度,確保宜居社區在回訪復查不扣分、不消號。積極收集報送綠色(宜居)社區典型案例進行宣傳。
(五)加強建設工地揚塵污染管控
22.工地揚塵污染管控。組織制定揚塵污染防治方案,全面落實大氣質量提升攻堅措施,督促工地做好“7個100%”工作,每月開展揚塵污染專項整治行動,建立在管工地揚塵污染防治工作臺賬,如實填報每個工地信息和揚塵防治措施落實情況,并每月動態更新工地信息清單。
(六)加強大氣污染防治
23.建筑施工VOCs減排。常態化開展涂料、膠粘劑等含VOCs含量產品抽樣執法檢查,全區全年抽檢不少于50批次。24.深化機場、碼頭片區污染防治。針對寶安機場、綜合港、大鏟灣棄土外運碼頭、福海建材碼頭,每季度至少組織1次聯合督查,秋冬季等重點時期加大檢查督查頻次。
(七)開展施工圖抽查工作
25.組織開展轄區內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建筑廢棄物減排專項抽查,對不符合《建設工程建筑廢棄物排放限額標準》(SJG62-2019)要求的建設工程,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置。結合自身職責,在監督抽查、竣工驗收等環節加強海綿質量管理,將海綿管控制度落地,推動建設項目的在監督抽查、竣工驗收等環節含有海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