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媒報道,遼寧曙光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召開董事會審議一致通過了《關于終止投資睿馳新能源動力系統(大連)有限公司相關事項的議案》。
去年9月份,曙光股份曾表示將與東軟睿馳汽車技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軟睿馳)和三星SDI株式會社(以下簡稱三星SDI)在大連市共同投資設立公司,生產銷售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包與充電機。而曙光汽車集團在3月17日召開的董事會上卻制定出了一份《終止協議》,宣布將終止與韓國三星SDI及東軟睿馳的投資合作。
曙光汽車集團在發布的《終止協議》的主要內容如下:
1、終止《合資經營合同》 各方同意終止《合資經營合同》及《補充協議》,但《合資經營合同》中的知識產權所有權和保密條款在《合資經營合同》終止后仍然有效。
2、停止簽署設立章程
各方同意停止設立章程的簽署流程,各方不再簽署設立章程。
3、終止設立合資公司
同意公司、東軟睿馳、三星SDI三方終止合資公司設立的一切事宜。各方將就未來戰略合作相關事宜繼續討論。
4、終止的效力
本協議的簽署系各方協商一致的結果。除本協議另有約定外,各方特此無條件、不可撤銷地免除其他各方與《合資經營合同》、《補充協議》及設立合資公司相關的全部任何義務,各方亦無需為本協議約定的終止設立合資公司事宜承擔任何違約、賠償責任或向任何一方補償費用。
5、費用
終止設立日前各方為合資公司設立已產生的任何成本和費用由各方自行承擔。
6、生效
本協議自各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據悉,因,合資公司尚未正式成立,曙光集團未對其注入資金,因此, 終止本次對外投資不會對各方的經營產生不利影響
曙光集團在去年9月份曾決定出資3500萬元與東軟睿馳和三星SDI共同投資1億元設立睿馳新能源動力系統(大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睿馳新能源),其中東軟睿馳認繳出資額為500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50%;公司認繳出資額為350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35%;三星SDI認繳出資額為1500萬元,占注冊資本的15%。
據悉,睿馳新能源的經營范圍包括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包與充電機的開發、設計、生產和銷售。睿馳新能源的三名股東中,東軟睿馳的經營范圍包括電動汽車動力系統、電動汽車充電樁的研發等,三星SDI的主要業務是生產及銷售小型電池、動力電池等產品,公司的主營業務是整車、汽車車橋及零部件的生產和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