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昆明東川政府網發布”昆明市東川區新能源(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優選社會投資人成交結果公告“。公告顯示:國投電力(10.210, -0.26, -2.48%)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招標公告顯示:
裝機容量不高于180MW的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合作模式為社會投資人須在項目投資開發合同簽訂后三個月內在東川區成立項目公司,并在約定時間內足額注入項目公司注冊資本,注冊資本應不小于2000萬元人民幣。
項目實施機構有權在項目公司成立3年內,無條件按約定價格(投資成本)向社會投資人無條件購入不超過50%的項目公司股權。超過約定期限后,項目實施機構權利失效。若受讓過程需滿足國有資產轉讓相關規定,如資產評估,無法嚴格按約定價格轉讓,則按此原則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本項目形成的碳資產收益由項目實施機構主導,社會投資人配合碳資產管理及交易,最終實現的碳資產收益由項目實施機構與社會投資人雙方按照70%:30%的比例分享。合作期內雙方可根據需要另行協商分享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