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周一發布了《國務院關于促進光伏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其中提出2013到2015年,國家計劃年均新增光伏發電裝機容量10GW左右,到2015年總裝機容量達到35GW以上。并對光伏產業的市場拓展,規范發展和政策支持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指導。

首先,在開拓應用市場方面,《意見》提出要大力開拓分布式光伏發電市場。鼓勵用戶按照“自發自用,余量上網,電網調節”的方式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支持在學校、醫院、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居民社區建筑和構筑物等推廣小型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在城鎮化發展過程中充分利用太陽能,結合建筑節能加強光伏發電應用,推進光伏建筑一體化建設,在新農村建設中支持光伏發電應用。

具體來說建設100個分布式光伏發電規模化應用示范區、1000個光伏發電應用示范小鎮及示范村。開展適合分布式光伏發電運行特點和規模化應用的新能源智能微電網試點、示范項目建設。
而面對形勢日益嚴峻的國外市場,《意見》提出積極妥善應對國際貿易摩擦,推動建立公平合理的國際貿易秩序。加強對話協商,推動全球產業合作,規范光伏產品進出口秩序。鼓勵光伏企業創新國際貿易方式,優化制造產地分布,在境外開展投資生產合作。
其次,在規范產業發展方面,《意見》仍要求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其中提到抑制光伏產能盲目擴張,加快推進企業兼并重組,加快提高技術和裝備水平。其中特別要求新上光伏制造項目應滿足單晶硅光伏電池轉換效率不低于20%、多晶硅光伏電池轉換效率不低于18%、薄膜光伏電池轉換效率不低于12%,多晶硅生產綜合電耗不高于100千瓦時/千克。
而對已建成產能,《意見》要求利用“市場倒逼”機制,鼓勵企業兼并重組,建立健全淘汰落后產能長效機制,加快關停淘汰落后光伏產能。此外,《意見提出》要加強產業規劃,推進推進標準化體系和檢測認證體系建設。
政策支持方面,《意見》主要集中在用戶側光伏應用、電價補貼、補貼資金管理、財稅支持、金融支持和土地政策六個方面。其中提出要大力支持用戶側光伏應用,鼓勵專業化能源服務公司與用戶合作,投資建設和經營管理為用戶供電的光伏發電及相關設施。根據資源條件和建設成本,制定光伏電站分區域上網標桿電價,通過招標等競爭方式發現價格和補貼標準。根據光伏發電成本變化等因素,合理調減光伏電站上網電價和分布式光伏發電補貼標準。上網電價及補貼的執行期限原則上為20年。
在金融支持方面要求金融機構要繼續實施“有保有壓”的信貸政策,嚴禁資金流向盲目擴張產能項目和落后產能項目建設。而在土地方面對利用戈壁荒灘等未利用土地建設光伏發電項目的,在土地規劃、計劃安排時予以適度傾斜,不涉及轉用的,可不占用土地年度計劃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