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第一電動網獲得的《關于開展2016年度新能源汽車補助資金清算工作的通知》顯示,非個人用戶購買的新能源汽車申請補貼,累計行駛里程須達到3萬公里(作業類專用車除外),目前行駛里程尚不達標的新能源汽車,應在達標后申請補貼補貼標準和技術要求按限獲得行駛證年度執行。

這意味著2016年在非個人領域推廣的新能源汽車,也要按照新版補貼政策中提到的3萬公里運營指標來執行,達到3萬公里行駛里程后,才能申請財政補貼。
此前第一電動網曾采訪分時租賃運營商了解到,該方案會給其帶來一定的壓力,并多希望讓廠家先承擔補貼部分。那么作為國內整車廠是如何看待這項政策的呢?
第一電動網隨后采訪的多家車企普遍表示,政策會給企業帶來比較大的資金壓力,建議主機廠、運營商分攤責任。
某車企銷售公司執行總經理指出,從補貼角度來說,對企業墊付資金壓力太大。同時政策的不連續對企業及消費者的干擾也是很大的。他指出,還有一些企業采購新能源車作為企業用車,這屬于非個人領域,但這種情況一般一年只能行駛1萬多公里左右,遠遠達不到3萬公里,制定政策時沒有考慮到這一塊。
另一家車企營銷總監亦認為該規定對于車企業負擔太重。按照此前要求,車企已經需要延遲超過1年時間才能拿到補貼。如今再加上約一年以上運營時間,成本壓力是巨大的。同時他說道,如果把三萬公里運營指標產生的壓力都轉移到車企太不合理,主機廠、運營商應該分攤責任。
作為新造車勢力,某車企CEO表示,壓力是一定的,但是政策這么定也沒有辦法,反正大企業也死不了,小企業死不死國家并不關心。
主要銷售對象為私人用戶的某車企總經理指出,影響肯定是有的。企業目前還在考慮未來開展分時租賃等其他業務,具體多大影響還需要進一步觀察。
此政策出臺無疑是為了打擊“騙補”企業。據悉此前有關部門對新能源汽車騙補現象調查時顯示,有些汽車企業把新能源汽車賣給相關租賃公司獲取補貼,但車輛并沒有實際投入運營。據此前網上流傳的“騙補和違規某補企業名單”,關聯方及經銷商閑置車輛數量達30414臺。
第一電動網曾對12家被處罰的企業進行采訪分析發現,處罰部門主要將“有牌無車、有車缺電、標實不符”定性為騙補行為,“車輛閑置”問題貌似未被定性為騙補。那么此次新政實施,可能是對調差結果處理所做出的進一步補充,希望從根本上遏制騙補行為。但具體實施可能會傷及無辜。未來效果如何,還需要進一步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