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上午,深圳市交通運輸委召集市發改委、深圳市公路貨運與物流行業協會、深圳市新能源物流車輛應用推廣中心等單位,就落實《深圳市推進城市配送發展五年行動計劃(2016-2020年)》方案和補貼政策退坡后如何推動新能源物流車輛推廣應用工作進行了座談交流,并最終達成了共識。

據悉,今年深圳市政府全年新能源汽車推廣目標為2萬輛,其中公交領域還有約2000輛的空間,預計今年9月份完成全部推廣任務。環衛車輛全深圳約2000多輛,雖然沒有正式啟動更換計劃,但是基數整體不大,對推廣目標的完成不會起太大作用。出租和乘用車推動比較困難。因此,要想實現2萬輛新能源汽車的推廣目標,物流車領域的推廣工作是重中之重。
2016年12月29日,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聯合發布了《關于調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 (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提高了補貼車輛的技術門檻,同時補貼額度大幅退坡,補貼領取難度大幅提高。而且根據《通知》的要求,非個人用戶購買的新能源汽車申請補貼,累計行駛里程須達到3萬公里(作業類專用車除外),補貼標準和技術要求按照車輛獲得行駛證年度執行。該項要求使得車輛生產或者銷售、租賃企業,在商業推廣過程中,為了降低物流企業前期的車輛購置或使用成本,需要預先墊付財政補貼,從而產生資金滯留期,預計在2年左右。
根據推廣中心提供的數據,2016年,全深圳純電動物流車,非企業購買的車輛總數不超過總保有量的2%,絕大多數都是企業購買,包括租賃企業和物流企業。因此,未來企業在采購新能源物流車過程中由于補貼不能及時到位而造成資金使用成本上漲的現象將是普遍存在的。根據推廣中心的測算,資金使用成本將導致車輛價格的上漲,預計未來純電動物流車比同車型傳統燃油車價格高出40%-50%,而這一成本最終會轉嫁到終端物流用戶身上。
因此,各方認為,今年在補貼政策大幅退坡情況下,市交委制定《深圳市推進城市配送發展五年行動計劃(2016-2020年)》實施細則,將從如何切實降低車輛使用成本角度出發,提出合理的運營環節補貼方案,讓使用成本優勢彌補購置成本的劣勢。基于此,各方達成以下共識:
1、2017年深圳市新能源物流車輛購置環節補貼額度原則上將參照《通知》要求執行,預計4月份公布;
2、《深圳市推進城市配送發展五年行動計劃(2016-2020年)》實施細則涉及使用環節補貼,將充分考慮成本上漲等因素。補貼發放的對象是企業,是具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的企業和道路運輸許可證的車輛;車輛運行數據接入公共服務平臺接受監管;
3、擴大新能源汽車的路權;
4、公益性停車場充電可以享受2小時停車優惠;
5、深圳市域高速公路擬通行免費;
6、簡化新能源物流車三檢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