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工信部發布公開征求對《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修改<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的決定(征求意見稿)》的意見(簡稱“《管理規定》意見稿 ”),《管理規定》意見稿主要修改了四個方面,其中包括取消新能源汽車滿足“雙資質”的要求。
以往,一家企業若要進入新能源汽車領域,既需要符合國家發改委2015年6月6日發布的《新建純電動乘用車企業管理規定》,同時還需要滿足工信部自2017年7月1日實施的《新能源汽車準入規定》。也即是滿足國家發改委的生產資質和工信部的銷售資質“雙資質”,才能獲得新能源汽車生產資質。
《管理規定》意見稿刪除了新建純電動乘用車生產企業應同時滿足《新建純電動乘用車企業管理規定》的條款,并在解釋說明中提到,發展改革委已于2019年實施《汽車產業投資管理規定》,新建純電動乘用車投資項目需遵守該規定,《新建純電動乘用車企業管理規定》不再予以適用。
這是不是意味著獲得新能源汽車的“準生證”不再需要滿足“雙資質”?對此,中國汽車工業協會總工程師、副秘書長葉盛基表示肯定,他表示,企業要拿到新能源汽車的生產資質,一是要符合投資所在地政府的申請資質,由地方政府對資質進行核準,而后將這一信息報給國家發改委備案,此外,在滿足地方政府申請資質的同時,還要滿足擬新修訂的《管理規定》。
“簡單地說,就是國家發改委下放權力給地方政府了。” 對于這一調整,葉盛基認為,這是政府管理的方式向著科學化轉變的重要落地。原來是發改委來核準,現在由地方政府核準,體現出誰投資誰負責,地方政府應該要勇于擔當。
崔東樹也認為,擬調整的準入新規實現了國家監管、地方責任自負,使政策將更具靈活性。“各省市可根據自己現有的條件去評估發展新能源汽車的產能、規模以及可行性,未來政策會更高效靈活。”
取消“雙資質”,是否會降低企業準入門檻?記者梳理截至目前獲得“雙資質”的車企發現,目前共有北汽新能源、長江汽車、前途汽車、奇瑞新能源、江蘇敏安電動汽車、江鈴新能源、重慶金康汽車、國能新能源、云度新能源、知豆、合眾(哪吒汽車)、國金汽車、愛馳汽車、萬向集團、速達電動車、江淮大眾、國新汽車等17家車企獲得“雙資質”,而從它們的發展看,知豆、前途、云度新能源等多家車企都面臨著被淘汰的邊緣。擬調整的準入新規是不是會造成新一輪的企業開啟“新能源生產資質戰”,而后出現面臨新的生存難惡性循環,造成資源浪費?
對此疑慮,葉盛基在回復新京報記者采訪時明確表示,擬實施的《管理規定》是準入門檻的科學提升。隨著國家以及地方政策對產業投資的統籌布局、科學規劃以及有效管理,一定能夠促進產業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