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20年開始,海南將對全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分批給予建設運營補貼?!?br />
省發展改革委3月6日發布的關于做好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補貼工作的函顯示,從明年開始至2025年,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補貼每年申報一次。為確保補貼資金納入省財政年度預算,每年2月底前各市縣充電基礎設施建設主管部門要出具審核意見。
海南是全國首個提出所有細分領域車輛清潔能源化目標和路線圖的地區,率先提出2030年起“禁售燃油車”。根據《海南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規劃(2019—2030)》,海南省將以構建覆蓋海南的充電基礎設施服務網絡、促進各類型新能源汽車發展應用為目標,樁站先行、適當超前推進海南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到2020年底,全省計劃累計建成充電樁7萬個;到2030年底,海南新能源汽車計劃累計推廣應用約100萬輛,充電樁累計建設94萬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