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12月25日發布《關于對河源市2018年省級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專項資金清算情況的公示》,公示了符合2018年度省級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專項資金清算條件的車輛情況。符合清算條件的車輛共158輛,清算總金額共計1739.364萬元。
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關于對河源市2018年省級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專項資金清算情況的公示
根據國家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9〕138號)及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于下達2017、2018年度省級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省級專項資金計劃的通知》(粵發改產業函〔2018〕273號)要求,結合我市2017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情況,省發改委計劃下達757萬元專項資金用于補貼我市2018年新能源汽車發展,我市經委托第三方機構核查,現將符合2018年度省級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專項資金清算條件的車輛進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如符合2018度清算條件的車輛在公示期內未來申報,公示結束后,視為自動放棄。歡迎社會公眾進行監督,監督電話0762-3186706。
特此公示。
河源市發展和改革局
2019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