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上午,《海南省電動汽車充電樁設施建設技術標準》政策解讀新聞發布會在省新聞辦發布廳(省博物館多功能廳)舉辦,省住建廳副廳長陳孝京就政策背景意義目的進行說明,并解讀政策具體內容。
陳孝京介紹,近日,海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與省消防救援總隊聯合印發了《海南省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技術標準》(以下簡稱《標準》),從10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是海南省推廣清潔能源汽車,建設新能源汽車試驗區,加快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的重要舉措,是推動電動汽車發展的重要保障。
早在2016年,海南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組織相關單位制定了《建筑物配建停車位充電設施建設標準(試行)》DBJ 46-41-2016,并于2017年1月1日發布實施。今年4月29日,省政府辦公廳發布了《海南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規劃》(2019-2030),要求至2030年充電樁累計達到94萬個,其中公共充電樁要達到16.6萬個。為了適應新的形勢和發展,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與省消防救援總隊一起,在2017年標準的基礎上根據新的發展思路和目標,采用行業發展的新技術新成果,啟動了原標準的修訂工作。
據介紹,修訂后的新標準與原《建筑物配建停車位充電設施建設標準(試行)》相比,有三大亮點:
一是在保障充電設施建設工程質量方面。新標準增設“基本規定”章節,明確總工作原則,在規劃選址、工程設計、施工、設備要求和使用管理上形成整體協調,一方面根據海南高溫、高濕、高鹽、高輻射、多暴雨、多臺風氣候特點,在選址階段規避充電設施易發生故障和事故的安全隱患地點,提出設備外殼的防護等級和耐腐蝕性要求;另一方面,對供配電系統的要求進行了細化和擴充;對電力負荷計算系數取值進行了調整優化,從設計源頭保障充電設施用電負荷的可靠性;再者將原竣工驗收章節調整為“施工與調試”和“竣工驗收”兩個章節,增加了“調試”的內容,保證投入使用的充電設施的質量可靠性。
二是在保障消防安全方面,省消防總隊根據近年的行業發展情況和火災防范安全工作需求,在此次修訂增加了新的消防要求。新標準對原標準的消防章節進行了擴充,明確防火單元和停車單元劃分方式和相應疏散出口要求,提出防火單元的排煙風機排煙量的放大系數,對實施條件困難的既有建筑和功率大于7kW的充電設備,提出相應設置要求,既與國家標準協調也考慮了海南本地使用特點和設計習慣,更具操作性。同時,新標準中明確了充電設施建設的底線要求,比如“地下、半地下和高層汽車庫內配建充電設施時,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電氣火災監控系統、防煙排煙系統、消防給水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消防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統”等等,如果做不到這些消防防范措施和管理措施,就不建議建設充電設施,以最大程度地減少用電事故和火災發生的隱患。
三是在規范運行方面,從考慮安全和維護管理的需求出發,新標準增設“監控管理”章節,要求充電監控系統具備對充電設備進行必要的控制和調整參數的能力。對充電監控系統的數據采集、監控、數據處理與存儲、事件記錄、報警處理、設備運行管理等功能的具體要求逐一進行細化。
此次修訂后的新標準與國家標準銜接,并結合了海南經濟發展水平和地域特點,更適用海南本土,基本上能滿足從技術上指導現階段充電設施工程建設的需求。與國內其他省市相比,海南修訂后的標準在電力負荷計算系數取值、消防、運行維護等方面考慮更為全面,并綜合考慮了火災風險,采取了最大程度的防范措施,保證電動汽車充電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