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機動車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草案)》(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的公告
為有效緩解交通擁堵,減少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改善環境空氣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市環保局聯合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擬定了《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機動車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草案)》。前期開展了機動車限行社會民意調查、部門意見征求、社會風險評估等工作。為充分發揚民主,使制定出臺的政策更加科學、合理、可行,現將《西安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機動車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草案)》(征求意見稿)在網上全文公布,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公開征求意見的截止時間為2017年7月25日。
二、反映意見的方式
(一)來信請寄至:西安市鳳城八路109號2號樓1112室;郵政編碼:710007
(二)電子郵件請發至:xastwzmb@126.com
(三)傳真請發至:86787892
西安市鐵腕治霾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7月6日
西安市人民政府
關于實施機動車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草案)
(征求意見稿)
為有效緩解交通擁堵,減少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改善環境空氣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市政府決定對機動車實施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限行時間:每日(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除外)7:00—20:00。若公休日因法定節假日調休為工作日的,不限行。
二、限行區域:本市行政區域及西咸新區(不含西安咸陽國際機場)。途徑本市高速公路過境通行但不駛出高速公路的機動車,不采取限行措施,允許通行。
三、限行規定:每日限行兩個車牌(含臨時)尾號(若尾號為英文字母的,以車牌最后一位數字為準)的機動車,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
四、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予以糾正和查處。
五、外埠機動車進入上述限行區域的,按本通告規定執行。
六、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公共汽車、新能源汽車【純電動機動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出租汽車及快捷貨運出租汽車;
(二)10座以上(含10座)大、中型客車,持有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的旅游客車和營運客車營運證件的車輛、校車、郵政專用車、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三)肢體殘疾人駕駛的殘疾人專用車輛;
(四)執行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軍警車,噴涂統一標識并執行任務的行政執法車輛、防汛車輛、應急車輛、清障專用車輛和事故勘察車輛,園林、環衛、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使”、“領”字號牌車輛及經批準臨時入境的車輛;
(五)“綠色通道”車輛(即整車運送鮮活農產品的車輛,包括新鮮蔬菜水果,鮮活水產品,活體畜禽,新鮮的肉、蛋、奶),經市糧油行政管理部門核準、具有統一標識的糧油食品配送車輛,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七、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機動車禁(限)行事宜另行通告。
八、本《通告》自2017年 月 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