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十四五”期間呂梁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規劃總容量為758.2萬千瓦。
其中,風電規劃建設容量270.2萬千瓦。呂梁市在“十三五”期間有18.2萬千瓦的風電項目為核準未建項目,擬納入本規劃,于“十四五”期間開發建設。除此之外,呂梁市“十四五”期間新規劃252萬千瓦風電項目,包括215萬千瓦集中式風電項目和37萬千瓦分散式風電項目。
光伏規劃建設容量480萬千瓦。呂梁市在“十三五”期間有10萬千瓦的光伏競價上網項目為未開工建設項目,擬納入本規劃,于“十四五”期間開發建設。除此之外,呂梁市“十四五”期間新規劃470萬千瓦光伏項目,包括370萬千瓦的集中式光伏和100萬千瓦的分布式光伏。
《通知》還指出,堅持生態環境約束下的規范化,協調電網建設的同步化、擁抱數字技術下的智能化,按照“集中分散并重,就地消納優先”原則,建設呂梁中部呂梁山從北到南的山區風電基地,在東部文水縣、交城縣、汾陽市,南部中陽縣、石樓縣、交口縣進行十萬千瓦級風電項目開發;在呂梁山周邊山腳或已建風場周邊合理利用剩余土地資源,在不影響已有項目的基礎上規劃分散式風電項目;在平川四縣負荷集中區進行大規模平原低風速分散式風電開發。加強智能技術、數字化在增量項目中的示范應用,推動呂梁風電產業高質量發展。呂梁市在“十三五”期間有 18.2 萬千瓦的風電項目為核準未建項目,擬納入本規劃,于“十四五”期間開發建設。除此之外,呂梁市“十四五”期間新規劃 252 萬千瓦風電項目,包括215萬千瓦集中式風電和 37 萬千瓦分散式風電。綜上,呂梁市“十四五”期間共計規劃 270.2 萬千瓦風電項目。
集散并舉,合理有序開發風光資源。呂梁風能資源豐富,但林地多,礦產資源多,從生態和林地保護出發,風電宜以分散式風電開發為主。呂梁太陽能資源豐富,“十四五”可以大型地面光伏電站開發為主,鼓勵在電力負荷大、工商業基礎好的區縣(市)或工礦業區周邊,按照就近利用原則建設集中光伏電站。積極鼓勵在已建成且具備條件的工業園區、經濟開發區等用電集中區域規模化推廣屋頂光伏發電系統。
靈活布局分散式風電開發。充分利用呂梁市北部的嵐縣、興縣交界處和中部的石樓縣、中陽縣、交城縣西部山區等地區較為豐富風能資源,就近按變電站用電負荷水平和可利用土地條件布置適當容量的風電機組,也可依據工業園區或大型企業用電需求,探索與其他分布式能源結合進行直供電,在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趨勢下進行能源供給模式創新。隨著風電技術進步和成本降低,未來在東南部的文水縣、汾陽市、孝義市和西部柳林縣、臨縣南部地區開發點狀可利用風資源。呂梁市“十四五”時期新規劃分散式風電項目 37 萬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