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永濟市國云微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發布100MW/50.43MWh獨立混合儲能建設項目EPC工程總承包公告。本項目為獨立調頻電站,擬采用先進的飛輪儲能技術+磷酸鐵鋰電池組成,選址在山西省運城市永濟市長榮嘉吉南側地塊,容量為100MW,建設飛輪儲能的裝機容量50MW/0.43MWh,磷酸鐵鋰儲能的裝機容量為50MW/50MWh。擬新建50個1MW預制集裝箱式飛輪儲能裝置和50MW/50MWh的磷酸鐵鋰以及配套的電氣、控制及土建等工程。本項目分兩期建設,一期計劃工期5個月,二期計劃工期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業績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標人具有1項100MW及以上風電項目EPC業績或1項100MW及以上光伏項目EPC合同業績。
詳情如下:
永濟市國云微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MW/50.43MWh獨立混合儲能建設項目EPC工程總承包公告
1.招標條件
永濟市國云微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MW/50.43MWh獨立混合儲能建設項目已由項目審批機關批準,項目資金為企業自籌,招標人為永濟市國云微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
山西省運城市永濟市長榮嘉吉南側地塊。
2.2項目概況:
本項目為獨立調頻電站,擬采用先進的飛輪儲能技術+磷酸鐵鋰電池組成,選址在山西省運城市永濟市長榮嘉吉南側地塊,容量為100MW,建設飛輪儲能的裝機容量50MW/0.43MWh,磷酸鐵鋰儲能的裝機容量為50MW/50MWh。擬新建50個1MW預制集裝箱式飛輪儲能裝置和50MW/50MWh的磷酸鐵鋰以及配套的電氣、控制及土建等工程。本項目分兩期建設,一期計劃工期5個月,二期計劃工期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3 本項目最高限價:6.5億元人民幣
2.4計劃工期:
本項目分兩期建設,一期計劃工期5個月,二期計劃工期以招標人通知為準。
2.5招標范圍及主要內容:
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包括但不限于:整個儲能電站(含送出工程、對側站改造、涉網部分)的勘察設計、供貨、施工、試驗、調試、檢測、驗收及資料移交,負責辦理各項專項驗收、電網并網有關許可等內容,負責辦理送出工程土地征租地,負責與電網、政府相關部門的關系協調等。具體包括:
(1)勘察設計:勘察設計范圍為永濟市國云微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MW/50.43MWh獨立混合儲能項目的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竣工圖編制等階段的全過程勘察設計及相關服務,主要包括:送出線路相關的地質勘察、測量等勘察工作;儲能電站設備選型、主輔設備技術規范書編制、儲能電站各系統設計、集電線路設計、送出線路設計、升壓站、對側站改造設計、道路設計(進電站及施工檢修道路)及附屬設施以及與廠址或廠平布置等有關的所有項目的設計服務。
(2)設備材料采購:本工程儲能電站全套設備及材料均由投標方負責提供,包括所有設備及材料的到貨檢驗、卸車、運輸、二次倒運、所需的備品備件、專用工具提供、相關的技術服務、設計聯絡、人員培訓、消耗品以及相關技術資料的提供等;材料、設備要求及供貨范圍主要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可行性研究報告、招標方的內部管理要求,供投標人的設計方案、施工方案、報價方案作參考。(包含但不限于儲能系統、電氣一次、電氣二次、通信系統,投標方需補充完善并滿足工程需要)設備數量僅供參考,以經過招標人同意的最終設計為準,并滿足供電公司接入系統方案評審要求。設備型號及數量調整不引起合同價格變更。
(3)施工范圍:施工范圍為投標人設計范圍內,儲能系統站區及送出工程的全部土建安裝工程,達到并網條件。
投標人的施工用電費用由投標人自理。
投標人的施工、生活用水費用由投標人自理。
投標人施工、生產及生活排水應按照國家相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后排放,滿足環境監管部門要求,生活污水必須經過水處理設施處理合格后才能排放。
現場施工按照儲能電站施工相關規范要求開展。
2.6質量要求
設計部分質量標準:設計成果應符合國家、行業、地方現行相關法律法規、規范及技術標準及本項目設計相應標準。并進行限額設計,確保施工圖預算不超中標合同上限價;并確保施工圖設計通過審查以及提供相應的設計服務及后期服務工作;
施工部分質量標準:滿足設計要求,達到《建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及國家頒布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全部工程達到合格標準;
設備及材料采購部分質量標準:設備質量符合國家、行業及地方現行相關法律法規、規范及技術標準并滿足招標人的要求。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通用資格條件
3.1.1 投標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合法注冊的獨立法人或其他組織,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權利;
3.1.2 投標人財務、信譽等方面應具備下列條件:
(1) 沒有處于被責令停產、停業或進入破產程序,生產經營正常且具備合同履約能力;
(2) 沒有處于行政主管部門或招標人母公司系統內單位相關文件確認的禁止投標的處罰期間內;
(3) 近三年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沒有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場監督管理機關在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或者經營異常名錄;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cn)或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中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6)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3.2 專用資格條件:
3.2.1 資格能力要求:投標人具有工程設計電力行業乙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及以上資質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3.2.2 業績要求: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投標人具有1項100MW及以上風電項目EPC業績或1項100MW及以上光伏項目EPC合同業績(需提供業績合同復印件,復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頁、簽字蓋章頁及能夠證明業績的頁面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3.2.3 人員要求:擬派項目負責人應具備國家機關或國家機關授權的機構頒發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以及一級注冊建造師(機電工程專業)資格證書(提供有效注冊證書,并確保注冊證書在使用時限內)。
3.3本工程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1)聯合體由不超過2個獨立法人組成;(2)聯合體成員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聯合體各成員在投標、簽約與履行合同過程中,依法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3)由同一專業的單位組成的聯合體,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4)聯合體成員簽訂聯合體協議書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或參加其他聯合體在本項目中投標。(5)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應當以聯合體牽頭人名義提交投標保證金,對聯合體各成員均具有約束力。(6)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應當以聯合體牽頭人出具授權委托書,授權書由聯合體牽頭人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企業法人公章。(7)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招標文件未要求聯合體成員均需蓋章處可由聯合體牽頭人加蓋企業法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