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晚間,海泰新能公告顯示,其與國家電投集團新疆能源化工有限責任公司簽署戰略合作協議,愿意從市場需求出發,利用各自優勢,共同推進國內光伏項目合作開發業務,本協議有效期5年。雙方投資建設光伏組件、支架等新能源裝備制造生產線和風光儲項目的有關事宜,簽署了《投資框架協議》。
根據本次合作內容,海泰新能計劃總投資3億元,2023年在木壘縣投資建設100萬千瓦光伏組件制造廠和200萬千瓦光伏支架生產廠,占地面積100畝地,建筑面積20000平方米;其次,海泰新能與國電新疆能源雙方計劃投資160.5億元,以聯合體或以海泰新能名義申報開發新能源項目300萬千瓦(150萬千瓦風電項目和150萬千瓦光伏項目),同時建設儲能75萬kw/300萬kwh,實際開發建設容量按照雙方投資和取得發改委實際備案為準;此外,海泰新能在同等市場條件下優先由國電新疆能源負責項目工程建設,同時國電新疆能源在全疆開發的光伏項目,優先選用海泰新能生產的光伏組件、支架等相關產品。
對此,海泰新能表示,本協議的簽署將建立起三方在昌吉州木壘哈薩克自治縣光伏組件、支架等新能源裝備制造生產線和風光儲項目的投資合作關系,符合公司整體發展戰略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