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發改委、德州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國網山東省電力公司德州供電公司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屋頂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件明確為進一步規范德州市光伏發電項目建設和運行管理,對于自然人利用自有住宅及其住宅區域內建設的分布式電源發電項目,由供電公司代為行政審批服務部門備案,審批后由供電公司出具接入系統方案,按照方案要求開展項目建設;
對于租用他人屋頂以營利性質為目的光伏項目,一律按照非自然人受理;
對于租用他人屋頂以營利性質為目的且以自然人名義并網的光伏項目,由屬地行政審批部門按照有關決定和政策要求對項目進行備案作廢,由電網部門進行電網解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