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助力上高縣經濟建設,助推生態文明建設和綜合能源開發,促進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江西贛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宜春市上高縣人民政府(以下簡稱“上高縣人民政府”)在圍繞上高縣境內建設清潔煤電、新能源發電項目和開展綜合能源服務事宜進行了友好協商洽談,雙方于2022年4月27日簽訂《項目投資合作協議》(以下簡稱“《協議》”)。
主要內容
甲方:宜春市上高縣人民政府
乙方:江西贛能股份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實現雙贏”的原則,依托雙方各自優勢,主要合作內容如下:
(一)合作范圍
雙方確定在宜春市上高縣境內開展2000MW清潔煤電項目前期工作。由乙方對上高縣2×1000MW清潔煤電項目進行投資、建設及運營管理。同時為增強各類能源協調互補能力,統籌、高效推進上高整縣清潔低碳、安全高效能源體系建設,雙方確定進一步擴大合作,甲方優先支持乙方在上高縣域內開展新能源發電項目(光伏)、儲能電站項目、儲煤基地項目、綜合能源服務項目(增量配電網項目、集中供冷供熱供汽、售電+電氣設備代運維服務、用能節能服務等)開發建設,共同推進上高縣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具體以補充協議為準。
(二)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成立由縣主要領導牽頭的工作領導小組和項目服務專班,協助乙方做好清潔煤電項目、新能源項目、綜合能源服務項目等各項目開發投資建設過程中涉及審批、規劃、用地、環評、水保、安全、電力等的各項工作,推動項目盡快落地建設和投產運營。
2、甲方優先支持乙方開展源網荷儲一體化綠色供電園區和電、冷、熱、汽多能互補的智慧用能園區建設,開展綜合智慧能源縣域開發行動。
3、乙方在上高縣投資建設總規模為2000MW清潔煤電項目和500MW-600MW集中式光伏發電項目、綜合能源服務項目,同時在上高鄉村振興中拓展鄉村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上述項目總投資約128億元(最終建設規模、投資金額以批復文件為準)。
(三)項目建設安排
上述協議涉及項目將按照科學設計、同步規劃、分期建設的方式進行開發投資,項目建設原則上在“十四五”期間完成投資建設,實際完成時間視建設容量批復、電力消納、供地情況確定。項目將按照科學設計、同步規劃、分期建設的方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