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溫州市規劃局了解到,《溫州市中心城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專項規劃》已獲批復并對外公告,根據規劃,溫州市在“十三五”期間將規劃布局社會公用充電樁604個(一類區264個,二類區340個);公共充電站14座(中型充電站10座,小型充電站4座);專用充電站16座(13座公交車充電站,3座出租車充電站)。近期規劃建設社會公共充電樁339個,點位32處;社會公用充電站8座,專用充電站10座。詳情如下:



溫州市中心城區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專項規劃批后公告
編制單位:溫州市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
批復時間:2017年4月10日(溫政函[2017]29號)
一、規劃范圍
規劃范圍為溫州市區,包括鹿城、甌海、龍灣、洞頭四個行政區,但不包括甌北片。
二、規劃年限
規劃年:2020年,與城市總體規劃年限保持一致。
三、功能定位
1.社會公用充電樁:社會公共充電樁為私家車、公務車和極少量出租車提供充電服務;
2.公共充電站:采用大電流快速充電設施,同時提供電池檢修、乘客休憩等服務;
3.專用充電站:專用充電站為公交車、出租車等特定車輛服務;
4.私有自用樁:為電動汽車個人用戶和辦公單位員工提供充電服務。
四、發展目標
構建滿足需求、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使用便捷的充電設施體系,保障和促進電動汽車產業發展。
五、公共充電設施布局規劃
規劃布局社會公用充電樁604個(一類區264個,二類區340個);公共充電站14座(中型充電站10座,小型充電站4座);專用充電站16座(13座公交車充電站,3座出租車充電站)。
六、近期建設規劃
近期規劃建設社會公共充電樁339個,點位32處;社會公用充電站8座,專用充電站10座。
七、建筑充電設施配建標準
建筑充電設施配建標準見下表所示。
表1 民用建筑電動汽車充電設施配置標準

注:1.新建住宅建筑配建機動車停車位應100%預留配電線路通道和充電設備位置,快充停車位應設置為共用充電停車位;
2.配建標準為充電泊位站建筑配建機動車停車位數量比例,快充泊位占比為其占充電停車位總數量的比例;
3.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配建比例在本配建標準上應適當提高。
圖紙目錄:
圖1 社會公用充電樁規劃布局圖
圖2 公共充電站規劃布局圖
圖3 專用充電站規劃布局圖
圖4 公用充電樁近期規劃布局圖
圖5 公共/專用充電站近期規劃布局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