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發布《關于公開征集“十四五”時期新型儲能擬建設項目的通知》,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納入《北京市"十四五"新型儲能發展專項規劃》,作為項目建設支撐依據。要求申報的項目布局合理、建設期限明確、容量參數符合、引領帶動性強。
關于公開征集“十四五”時期新型儲能擬建設項目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新型儲能是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重要技術和基礎裝備,是實現"雙碳"戰略目標的重要支撐。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印發《關于加快推動新型儲能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能源規〔2021〕1051號)、《"十四五"新型儲能發展實施方案》(發改能源〔2022〕209號)等有關文件要求,有序推動我市新型儲能規模化發展,穩步實施建設,現面向社會廣泛征集"十四五"時期新型儲能項目,為編制北京市"十四五"新型儲能發展專項規劃奠定基礎。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新型儲能項目應結合電源側、電網側、用戶側多元化需求布局建設,本次征集新型儲能項目應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北京市地方標準《電力儲能系統建設運行規范》(DB11/T 1893-2021)等相關要求,不得使用梯次利用動力電池。申報項目經過評估,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納入《北京市"十四五"新型儲能發展專項規劃》,作為項目建設支撐依據。
二、申報條件
項目布局合理。有助于新能源開發和消納,提升常規電源調節能力,提升應急保障水平。在關鍵電網節點、輸變電擴容升級困難等區域,能夠有效提高電力系統整體調節能力。
建設期限明確。"十四五"期間具備開工建設及投產條件,個別項目可延續至"十五五"中期投產。
容量參數符合。發揮調峰作用的電網側獨立儲能項目,單個項目功率不低于5萬千瓦,額定功率下連續放電時間不低于2小時。其他形式的儲能電站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確定。
引領帶動性強。項目能夠發揮引領示范作用,對于能夠應用本市新型儲能相關產業主要設備設施,帶動本市產業鏈發展的項目,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三、工作安排
各申報單位需按要求填報項目申請表(附件1)、編制項目申報書(附件2)。申報時限為期一個月,項目申請材料(紙質版)請于4月30日前報送至我委(項目申請表及項目申報書蓋章紙質版郵寄至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北街甲三號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西辦公區任悅東13810889078),同時電子版材料發送至郵箱。
附件:1.新型儲能項目申請
2.新型儲能項目申報書(編制大綱)
聯系人:
任悅東13810889078
趙亮18500966651
郵箱: cgwdmc2022gz@163.com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