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康市發布《安康市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方案明確將大力推進政府機關和公共機構使用新能源汽車,市縣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及公共機構購買的新能源汽車應占當年配備更新汽車總量的30%以上;市內各國有企業在采購公務車輛時,應比照上述比例執行。
加大公交、出租、公安巡邏、環衛、物流、郵政等領域新能源汽車的推廣更新力度,其中,2017-2019年新能源公交車更新比例應分別達到當年新增及更新公交車數量的20%、25%、30%以上,力爭開通一條純電動或混合動力公交專線;環衛、物流、郵政領域新能源汽車更新比例應達到當年新增及更新專用車輛的30%以上;新能源巡游出租車更新比例應達到當年新增及更新巡游出租車的10%以上;在制定出臺網約車政策文件時,應對新能源汽車給予優先支持,新能源汽車占網約車的存量比例應達到10%以上,更新比例應達到30%以上。
充電設施方面,方案要求,2017年6月底前,制定出臺《安康市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布局規劃》,力爭到2020年,全市建成集中式充電站20座,分散式充電樁2100個。
在國家出臺新能源汽車專用號段政策前,對全市范圍內新注冊的新能源汽車設立專用號段注冊登記(不含出租車),對已上牌但未使用專用號段的新能源汽車,可免費更換為專用號段牌照,以便于新能源汽車的稅收和保險分類管理。改進道路交通技術監控系統,通過號牌自動識別對電動汽車通行給予便利。政府投資或利用國有資源設立的公共停車場、占用市政道路在道路兩旁設立的停車場(位),新能源汽車可享受免收停車費等優惠政策。
來源:安康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