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中利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利集團”)與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以下簡稱“華電集團湖北分公司”)簽訂《戰略合作框架協議》。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為全面落實“2030碳達峰和2060碳中和”目標要求及相關政策要求,就合作開發湖北省內地面光伏電站及工商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達成共識,簽署本協議。
合作內容
1、中利集團發揮自身資源優勢,積極協調地方政府,為華電集團湖北分公司爭取可以開發光伏項目的土地資源,完成項目備案,獲取項目開發權后,由華電集團湖北分公司牽頭落實接入、配套新能源規模指標并負責融資建設。在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和華電集團相關管理辦法的前提下,中利集團或關聯方參與工程建設項目的投標,同等條件下華電集團湖北分公司優先委托中利集團承接。
2、對于中利集團已獲得開發權的項目,由華電集團湖北分公司牽頭繼續落實接入、配套新能源規模指標并負責融資建設,中利集團可選擇合適方式參與合作和退出。
3、雙方強強聯合,形成新能源開發及地方產業投資聯合體,在湖北省各地爭取風電、光伏資源,雙贏合作。
4、中利集團已建成的光伏項目,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中利集團有關管理辦法,且符合中利集團預期收益的前提下,優先出售給華電集團湖北分公司。
5、規劃十四五期間,爭取完成500MW左右的項目合作開發或項目并購。同時中利集團開發或建成的存量項目在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前提下優先考慮和華電集團湖北分公司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