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蘭《2021年海洋區域規劃法案》已經通過了Oireachtas(愛爾蘭議會)的所有階段,為海上風電開發帶來了更簡單的許可程序。據愛爾蘭政府稱,這是自愛爾蘭建國以來對海洋治理進行的最大改革。
該國的目標是到2030年實現5GW的海上風電,并制定了在更深水域利用其至少30GW的浮動風電潛力的長期計劃,并就今年秋季根據可再生電力支持計劃(ORESS 1)首次拍賣從海上風電提供電力進行了咨詢。
然而,在愛爾蘭啟動其首次海上風電拍賣之前,需要有幾個階段,包括制定海洋區域規劃(MAP)法案,該法案將取代現有的國家和開發許可制度,并在單一同意原則的基礎上簡化安排,即一個國家同意(海洋區域同意)以占用海洋區域,以及一份開發同意(規劃許可),并進行單一的環境評估。
該法案是國家海洋規劃框架(NMPF)的關鍵組成部分,NMPF是愛爾蘭今年夏天推出的第一個管理海洋活動的國家框架。
《地圖法案》)(MAP法案)于12月17日通過了Oireachtas的所有階段。三天后,政府發布了一份關于發展港口基礎設施以支持海上風電項目的政策聲明。
愛爾蘭運輸部將與愛爾蘭海事發展辦公室(IMDO)合作,對愛爾蘭商業國家港口的各種選擇進行了評估,以促進海上可再生能源部門的發展。
評估后的主要建議是,部署活動將需要若干港口設施,并且需要多個港口進行操作和維護(O&M)。
該部門在政策聲明中指出,為了實現愛爾蘭到2030年達到5GW的目標,從2025年開始,部署活動將需要至少兩個設施。運維操作將需要多個典型的較小港口。
運輸部表示,這最終將允許在長期進展中具有商業可行性的投資,而不會損害任何港口履行其促進國際貿易的主要義務的能力,并補充說,將成立一個港口協調小組,以協調港口反應和保持政策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