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臺專項補貼 風電建設向深遠海發展
《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發展專項資金扶持辦法》(簡稱《辦法》)日前發布,針對包括海上風電和分布式光伏等在內的新能源發展給予專項資金支持。其中,對深遠海海上風電項目和場址中心離岸距離大于等于50公里近海海上風電項目獎勵標準為500元/KW,根據項目建設規模給予投資獎勵,分5年撥付,每年撥付20%。
業內人士表示,上述補貼有望推動風電項目向深遠海發展,同時促進當地海上風電新增裝機需求較快增長。“十四五”期間,上海海上風電建設有望加速發展。
重點扶持海上風電
《辦法》適用于2022年-2026年新投產可再生能源項目,獎勵資金在市節能減排(應對氣候變化)專項資金中安排。《辦法》涉及的專項資金主要投向光伏和海上風電項目。常規光伏總體延續2021年獎勵標準,常規光伏度電獎勵標準為:光伏電站0.1元,分布式光伏中學校光伏0.12元、其他分布式光伏0.05元。對于執行非居民電價的分布式光伏,由獎勵發電量調整為僅獎勵上網電量。光伏建筑一體化項目給予較大力度支持,光伏建筑一體化項目度電獎勵標準為0.3元。
對海上風電項目進行差異化支持。《辦法》提出,離岸距離50公里以內的近海風電不再獎勵;對深遠海風電和場址中心離岸距離大于等于50公里近海風電,按每千瓦500元獎勵。單個項目年度獎勵金額不超過5000萬元。
在專項資金使用層面,風電項目采用投資獎勵方式,分5年撥付。《辦法》強調,強化項目績效跟蹤評估,注重項目建設運營實效。針對各類可再生能源項目開發成本和上網模式,差異化制定獎勵標準,其中重點扶持場址離岸距離較遠的海上風電項目。
上海市發改委、財政局稱,這是適應海上風電從近海邁向遠海發展的需要。“由于近海資源有限,未來海上風電將從近海逐步邁向遠海。按照國家批復的上海海上風電發展規劃,加快國管深遠海域海上風電開發,積極探索建設海洋能、儲能、制氫等多種能源資源轉換利用一體化設施。”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成為繼廣東、山東、浙江之后第4個出臺海上風電地方補貼的省級行政單位。根據上海市發改委此前發布的《上海市能源電力領域碳達峰實施方案》,2025年、2030年上海風電裝機力爭分別超過2.62GW、5GW。
向深遠海方向邁進
業內人士表示,離岸200公里范圍內,我國近海和深遠海風能資源技術開發潛力約22.5億千瓦,市場空間巨大。
從多地發布的能源規劃看,“突破深遠海技術”成為“十四五”期間海上風電發展的關鍵詞。其中,福建省將推動深遠海海上風電項目發展,加強建設條件評估和深遠海大容量風電機組、遠距離柔性直流送電多個領域的技術論證,示范化開發海上風電裝機規模將達480萬千瓦。天津市也提出加快推進遠海90萬千瓦海上風電項目前期工作。
在此背景下,海纜等零部件相關企業有望受益。“上海的相關獎勵措施符合海上風電深遠海化趨勢,推動風電由潮間帶走向遠海海域,海纜單位價值量將提高,利好海纜等海上風電基礎環節。”華東某券商電新行業分析師認為。
中銀證券測算,在14元/W的單位綜合成本、年有效利用小時數為2800小時的情況下,若按照0.5元/W的標準進行補貼,則項目整體IRR(內部收益率)有望提升1.15個百分點;在綜合成本逐步降低的過程中,上述補貼對IRR的提升幅度有望進一步擴大。補貼對于項目經濟性的改善,有望推動海上風電建設向深遠海發展,同時促進當地海上風電新增裝機需求較快增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