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內認為,破解新能源汽車“充電難”問題,需要落實政策配套政策,在物業小區建設充電樁問題上建議將充電設施建設納入物業管理范疇,明確物管企業的主體責任,調動物管的積極性。
遭遇一:充電樁車位被占用
馬先生去年10月買了一輛純電動汽車,本以為可以過上綠色生活,但很快他發現充電是一個大難題,“急用的時候,還是汽油車靠譜”。他說,雖然自己單位有充電樁,但只有兩個,每天上班要早早去“搶車位”,否則就會被其他汽油車占用了停車位無法充電。他還說,經常在白云區夏茅某個酒家停車場看到,充電樁位置老是停著汽油車,即使在非飯市時段、充電樁對外開放充電的時候,也仍然停著汽油車。
走訪發現,充電樁車位被占用是一個“老大難”問題。比如在番禺某商業街,雖然配置有23個充電樁,但有10來個樁的車位總是被汽油車占用,甚至被擺賣的攤位占用。6月16日早上,再次走訪西區13個充電樁中,有兩個樁位停著汽油車,有2個樁壞了無法使用。有新能源汽車沒辦法,只好停在車位后面的人行道充電。
找到停車場的保安,問能否通知汽油車挪位,保安表示沒有車主電話無能為力。至于被攤位占用的車位,是因為車位擋住了攤位的門口,所以專門空出來給檔主。他還表示,看到汽油車停放在充電樁位置,也會提醒,但很多司機都反問他們“這里有車位,為什么不能停?”
隨后充電樁供應商客服表示,充電樁是跟場地提供方合作,他們建樁供新能源汽車使用,但對于車位被占問題,目前只能反映到當地運維人員,讓他們跟場地方協調。公司也正在考慮在充電樁位建設地樁,通過APP預約使用才能在該車位停放,但目前只在武漢實施。
不過有的商廈發現問題并作出改進。比如番禺永旺夢樂城,充電樁車位獨立圍蔽,有車需要充電時保安才放行。又如江燕路上的萬科里,充電樁位置放出警示,非充電汽車停車將觸動拖車警報。
遭遇二:充電樁缺乏管理
“經常碰到的問題是,充電樁很多壞了沒人及時維護和保養,有些都很臟了,估計壞的時間比較久了,但APP上還能找到,去了卻充不了,急用的時候比較麻煩。”馬先生說道。同時也發現,露天充電樁確實較臟,也容易出現壞樁情況。在番禺西環路上某商廈,4個充電樁中有3個就在最近兩個月期間“輪流壞”。而在五羊邨附近一個停車場,充電樁建在地面上,布滿灰塵,像是很久沒有人用過。
遭遇三:慢充停車費 令人吃不消
“有的充電樁是在停車場里面的,我覺得應該對充電車輛的停車費有個優惠或者減免。”馬先生說,他特別喜歡快充,因為慢充的話停車費實在讓人“吃不消”。
經過算賬發現,電動汽車充電的費用確實便宜,但如果加上停車費,電動汽車的費用驟增,比汽油車還貴。一般來說,充電樁收費包括電費和服務費,服務費一般為0.6元/千瓦時或0.8元/分鐘,電費在1~2元/千瓦時之間,加起來費用大約為2元/千瓦時左右。
以某款純電動汽車為例,完全充滿電費用大約需要36元,能夠支撐約170公里(實際里程,非工況里程)的行駛里程。如果是汽油車,行走170公里的油費大約要85元。但如果是在市中心區的停車場內充電,按停車費16元、慢充充滿電6小時計算,停車費可達96元,已超過汽油車85元的費用。所以,在市區停車費高的商廈,快充電樁往往比慢充電樁要“受歡迎”。
遭遇四:物管對安全有顧慮 個人建樁難
對于新能源車主來說,如果自己有車位,在車位上安裝私樁(個人充電樁)是最合適的方案。目前,在廣州個人可以免費向供電局報裝充電樁,并按居民用電收費。但是,若在小區停車場安裝充電樁,需要得到物管的蓋章同意。這一點就“卡住”了眾多新能源車車主。
筆者在自己小區咨詢物管經理能否安裝個人充電樁,該經理明確表示,打過報告給公司上級,上級并不允許。除了可能涉及電力增容問題,還涉及用電安全、電費誰出等問題,另外還擔心停車場的管理問題,“今天裝一個,明天裝一個,我們就不好規劃(管理)了。”
廣東省近日已發布文件,明確提出支持用戶居住地充電基礎設施建設。要求全省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必須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相關標準要求納入建筑設計、驗收規范。小區物業管理機構對申請并具備建設條件的充電設施項目,應出具同意項目建設安裝的意見;物業管理機構拒不出具相關意見的,由當地縣(市、區)住建部門督促落實。
但即便如此,物管公司仍有自己的考慮。“推動新能源汽車發展是國家一個大方向,物業管理公司不會阻攔。但是充電樁建設是一個系統問題。”廣東省物業管理行業協會執行會長李健輝指出,充電樁安裝涉及電力增容、使用安全、消防等諸多問題,“地下停車庫一旦發生火災就會出現煙囪效應,物業管理中安全是放在首位的,還有充電樁的電線怎么走,使用過程中絕緣等問題誰維護,這些都要考慮。”李健輝還指出,若停車場車位已經確權,產權歸了業主,根據物權法,要取得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后才能安裝。
6月14日,廣東省人民政府在官方網站上發布《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發展的意見》,規定新建公共停車場及新增的路內收費停車位應按不低于30%的比例建設快速充電樁,全省新建住宅配建停車位必須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建設安裝條件。自2018年7月1日起全省充電服務價格最高限價調整為0.8元/kWh。
如何為車“找電”
1.地圖APP
目前,主流的地圖APP都可以搜索目的地附近的充電樁。只要輸入目的地后點“搜周邊”,搜“充電站”或“充電樁”即可,充電樁的收費和停車費用一般都有列明,十分方便。不過不能預約電樁。
2.羊城充APP
除了地圖APP,廣州供電局推出的充電設施智能管理平臺“羊城充”也是一個很好的選擇。目前“羊城充”有上千個充電站、上萬個公用充電樁數據,還可以預約。不過有關電價、支付方式及停車費等信息并不齊全,也不能通過目的地地址尋找附近的充電站。
3.各大充電品牌APP
星星充電、特來電、驛充電、云電樁、樁者等不同充電品牌都有自己的APP,這些APP往往只有自身品牌電樁數據,但是可以實現預約電樁功能,用樁情況的更新也更加及時。
數據:充電樁日間總體使用率均值僅4.68%
“充電難”問題已成為制約新能源汽車發展的一個瓶頸。今年廣州市審計局發布對2013~2015年廣州新能源汽車項目績效情況的專項審計調查結果顯示,截至2015年底,廣州市新能源汽車累計推廣完成146%;但充電設施建設完成4038個,完成率僅為40%。公共機構等配備更新的新能源汽車數量未達到當年總量30%的要求、新建的充電設施或預留充電設施接口配置未達到不低于停車位18%的要求。另外,審計部門抽查2家公司988個充電設施,存在單樁日均充電量不高的問題,且現場抽查發現有202個設有充電設施的停車位被非新能源汽車占用。
中國電動汽車充電技術與產業聯盟(下稱“中國充電聯盟”)提供的數據顯示,2017年對5491個位于廣州的充電樁調查發現,平均有44.76%的充電樁被汽油車占用,有超過35%的充電站過半充電樁車位被占位。充電樁日間總體使用率均值僅為4.68%,相當于一天24小時中只有約1小時在使用。
業界:可考慮將充電設施納入物管管理范疇
中國充電聯盟常務副秘書長鄭甲兔認為,之所以出現充電樁位被占用、充電樁維護差、個人建樁難等“老大難”問題,主要原因是最初的城市規劃沒有考慮充電設施建設,盡管近年來不少地方政府都有出臺規劃,提出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目標布局,但往往缺乏具體配套措施,政策落地艱難,比如用地審批手續復雜、電力增容權責不清等,“在老城區電力往往滿負荷,要建充電站就涉及增容問題,增容的費用誰負責、如何增都是一個問題。還有的老房子用的變壓器是老式的,要換也需要一筆費用。”鄭甲兔指出,物管公司目前仍對建樁有所排斥,主要原因也是顧慮火災隱患及電力增容的問題。
政府正在著力解決“充電難”問題。廣東省發布的《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創新發展的意見》,提出完善充電設施建設的種種政策配套,比如提出在既有停車位安裝充電設施的,免予辦理規劃、用地、建設許可手續。明確因充電設施建設需對變電設備擴容的,擴容工程按照原變壓器資產權屬由權屬人出資建設。自2018年7月1日起全省充電服務價格最高限價調整為0.8元/kWh,等等。廣東省發改委6月19日也表態指出,將考慮個人安裝充電樁并接入網絡平臺共享進行補貼。
鄭甲兔認為,政府應在總體規劃框架下,多部門協同工作,落實配套措施,有序建設充電設施。此外,由于目前充電樁市場正處于培育期,各個品牌運營商都在建樁搶占市場,但日常維護卻顯得力不從心,政府可對充電樁市場統一規范管理,利用信息化手段把現有的充電樁管起來。對充電樁的建設可分階段進行,比如先把公共充電基礎設施建好,特別是公交、物流等站場的建設,再支持針對個人消費的充電樁建設。另外,可考慮將充電設施建設納入物業管理范疇,明確物管企業的主體責任,調動物管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