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凱盛新材發布了《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預案》。公司本次發行擬募集資金總額不超過65,000.00萬元(含65,000.00萬元),扣除發行費用后擬用于以下項目:10000噸/年鋰電池用新型鋰鹽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本次發行證券的種類為可轉換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轉換公司債券。該可轉債及未來轉換的公司A股股票將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本次發行的可轉債每張面值為人民幣100元,按面值發行。本次發行的可轉債的期限為自發行之日起六年。
本次發行的可轉債票面利率的確定方式及每一計息年度的最終利率水平,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人士)在本次發行前根據國家政策、市場狀況和公司具體情況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
本次發行的可轉債每年付息一次,到期歸還所有未轉股的可轉債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本次發行的可轉債轉股期自可轉債發行結束之日起滿六個月后的第一個交易日起至可轉債到期日止。
本次發行的可轉債的初始轉股價格不低于募集說明書公告日前二十個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價(若在該二十個交易日內發生過因除權、除息引起股價調整的情形,則對調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價按經過相應除權、除息調整后的價格計算)和前一個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價,具體初始轉股價格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人士)在發行前根據市場狀況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
本次發行的可轉債的具體發行方式,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人士)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本次發行的可轉債的發行對象為持有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證券賬戶的自然人、法人、證券投資基金、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投資者等(國家法律、法規禁止者除外)。
本次發行的可轉債向公司原股東實行優先配售,原股東有權放棄配售權。向原股東優先配售的具體配售比例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人士)根據發行時的具體情況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并在本次發行的可轉債的發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東優先配售之外的余額和原股東放棄優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網上發行的方式進行,或者采用網下對機構投資者發售和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系統網上定價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余額由主承銷商包銷。具體發行方式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公司董事會(或董事會授權人士)與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在發行前協商確定。
凱盛新材同日披露的《前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顯示,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21年8月10日下發的《關于同意山東凱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注冊的批復》(證監許可〔2021〕2626號),同意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人民幣普通股(A股)股票6,000萬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發行價格為人民幣5.17元,募集資金總額人民幣31,020.00萬元,扣除與發行有關的費用(不含增值稅)人民幣2,830.85萬元,公司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28,189.15萬元。公司募集資金已于2021年9月22日到賬。
凱盛新材于2021年9月27日在深交所創業板上市,發行股票6000.00萬股,占發行后總股本的14.26%;發行價格為5.17元/股,保薦機構為西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薦代表人為孔輝煥、李文松。凱盛新材募集資金總額為3.10億元,扣除發行費用(不含增值稅)后,實際募集資金凈額為2.82億元。
凱盛新材最終募集資金凈額比原計劃少2.68億元。凱盛新材于2021年9月22日披露的招股說明書顯示,公司擬募集資金5.50億元,擬分別用于芳綸聚合單體兩萬噸裝置擴建項目(二期)、2000噸/年聚醚酮酮樹脂及成型應用項目和安全生產管控中心項目。

凱盛新材上市發行費用為2830.85萬元,其中保薦機構西南證券獲得保薦及承銷費1944.53萬元。

凱盛新材于10月21日披露的2022年第三季度報告顯示,今年前三季度公司實現營業收入760,644,804.55元,同比增長26.45%;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88,830,142.39元,同比增長33.29%;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非凈利潤181,348,201.64元,同比增長34.22%;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為30,007,737.85元,同比下降40.29%。
今年第三季度,凱盛新材營業收入為237,156,501.03元,同比增長17.34%;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57,516,534.60元,同比增長23.16%;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扣非凈利潤為56,709,568.21元,同比增長40.29%。

